“市长信箱”受理说明
写信须知:
反映的内容要符合宪法法律及社会公德的要求,实事求是,对故意诽谤诬告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邮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写信者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并注明工作单位、电话号码、邮件地址等具体联系方式,文字简洁、主题突出, 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反映事项。
特别提示:
涉及党委、军队、司法、中省直单位、企业内部矛盾和信访、纪检等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由于来信较多,不符合受理范围和要求的邮件,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不单独给予回复,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