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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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事项 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 |
中介服务事项 |
实施机构 |
类别 |
主项名称 |
子项或办理事项名称 |
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1 |
行政许可 |
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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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验报告 |
1.《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2.虽然没有具体法规条文规定材料的出处,但在实际工作中,都是由吉林省水产研究院等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
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
2 |
行政许可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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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验报告 |
1.《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2.虽然没有具体法规条文规定材料的出处,但在实际工作中,都是由吉林省水产研究院等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
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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