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事项 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 |
中介服务事项 |
实施机构 |
类别 |
主项名称 |
子项或办理事项名称 |
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1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
医疗机构设置批(含港澳台) |
1.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2.选址报告。3.建筑设计平面图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置申请书;(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2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等记 |
1.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2.资产评估报告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3 |
行政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新发 |
水质卫生检测报告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
4 |
延续 |
水质卫生检测报告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
5 |
行政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
新发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有资质的检测 |
6 |
延续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吉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第四条 申请人提出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年度内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年度内报告)。 |
有资质的检测 |
7 |
行政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新办及增项 |
1.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2.个人剂量监测 |
1.《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六条 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应当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三)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十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有资质的检测 |
8 |
校验 |
1.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和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2.个人剂量监测 |
1.《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六条 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应当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三)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十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
9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医疗机构放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施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并提交下列资料:(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申请表;(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
10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第十条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资料:(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
11 |
行政确认 |
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 |
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 |
1.职业危害健康监护。2.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五条 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