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事项 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 |
中介服务事项 |
实施机构 |
类别 |
主项名称 |
子项或办理事项名称 |
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1 |
行政许可 |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农村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业 |
验资报告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2.1.2农村商业银行开业 申请材料目录:(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①验资报告,应详细说明股东资格情况、入股资金合法合规性;②附件: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企业法人股东投资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股东住所、企业法人代码、出资额、出资比例、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权益性投资(含本次)占净资产比例、近2年盈利状况等情况),最大十户自然人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自然人股东投资情况分类汇总表,验资事项说明;持有注册资本5%及以上法人股东近2年的审计报告和资信证明(包括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人行征信报告);企业法人入股凭证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自然人股东名册、股东入股凭证复印件和持有注册资本5%以下法人股东近2年的审计报告由受理机关保存,不报送决定机构,由受理机关审查并在初审意见中反映。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
2 |
审计报告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2.1.2农村商业银行开业 申请材料目录:(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②附件: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企业法人股东投资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股东住所、企业法人代码、出资额、出资比例、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权益性投资(含本次)占净资产比例、近2年盈利状况等情况),最大十户自然人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自然人股东投资情况分类汇总表,验资事项说明;持有注册资本5%及以上法人股东近2年的审计报告和资信证明(包括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人行征信报告);企业法人入股凭证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自然人股东名册、股东入股凭证复印件和持有注册资本5%以下法人股东近2年的审计报告由受理机关保存,不报送决定机构,由受理机关审查并在初审意见中反映。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审计资格的机构 |
3 |
法律意见书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2.1.2农村商业银行开业 申请材料目录:(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12)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对股东大会召开程序、股东资格、股东大会决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合法性,表决结果有效性见证的意见(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材料由受理机关保存,不报送决定机关)。 |
律师事务所 |
4 |
行政许可 |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机构开业 |
验资报告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2.1.4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申请材料目录:(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①验资报告,应详细说明社员资格的情况、入股资金合法合规性;②附件: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企业法人社员投资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权益性投资(含本次)占净资产比例、近2年盈利状况等情况]、入股社员名册及其出资额(企业法人要有住所和企业法人代码)和出资比例、验资事项说明;持股5%以上的法人社员经审计的近2年审计报告和资信证明(包括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人行征信报告);社员入股凭证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
5 |
审计报告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2.1.4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申请材料目录:②附件: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企业法人社员投资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权益性投资(含本次)占净资产比例、近2年盈利状况等情况]、入股社员名册及其出资额(企业法人要有住所和企业法人代码)和出资比例、验资事项说明;持股5%以上的法人社员经审计的近2年审计报告和资信证明(包括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人行征信报告);社员入股凭证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审计资格的机构 |
6 |
法律意见书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2.1.4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申请材料目录:(12)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对社员代表资格、会议召开程序、决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合法性,表决结果有效性的见证意见,(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材料由受理机关保存,不报送决定机关)。 |
律师事务所 |
7 |
行政许可 |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变更组织形式 |
验资报告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3.1.3变更组织形式申请材料目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材料目录参照相应机构的设立申请材料目录。其他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申请材料目录参照相应机构设立申请材料目录。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
8 |
行政许可 |
审计报告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3.1.3变更组织形式申请材料目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材料目录参照相应机构的设立申请材料目录。其他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申请材料目录参照相应机构设立申请材料目录。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审计资格的机构 |
9 |
行政许可 |
法律意见书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3.1.3变更组织形式申请材料目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材料目录参照相应机构的设立申请材料目录。其他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申请材料目录参照相应机构设立申请材料目录。 |
律师事务所 |
10 |
行政许可 |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变更股权、 |
审计报告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3.1.4变更股权申请材料目录:(6)拟受让方最近 2年的审计报告和资信证明(包括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人行征信报告)、受让人组织结构图、受让人主要股东名册、受让人分支机构与控股、入股、控制子公司名册以及上述机构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盈利主要来源、受让人之间的关联状况、对受让人有实际影响力的个人和组织的有关情况。
向境外银行转让股权申请材料目录:(6)提供银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对其最近2年的信用评级报告,同时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材料。境外银行如为战略投资者,则应提供战略投资者有权机构同意战略入股的决议、战略投资协议。境外银行如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人,应作出牵头组织村镇银行重大风险处置,为村镇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的承诺。(7)境外银行最近 2年的审计报告。(8)境外银行保证遵守中国相关法律的声明。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审计资格的机构 |
11 |
行政许可 |
法律意见书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3.1.4变更股权申请材料目录:(6)提供银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对其最近2年的信用评级报告,同时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材料。境外银行如为战略投资者,则应提供战略投资者有权机构同意战略入股的决议、战略投资协议。境外银行如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人,应作出牵头组织村镇银行重大风险处置,为村镇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的承诺。 |
律师事务所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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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注册资本 |
验资报告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3.1.5.7减少注册资本
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书。内容应说明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情况报告。(2)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①验资报告;②附件,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减少实收资本账务处理原始凭证复印件、验资事项说明以及验资机构和验资人员的资质证明复印件。(3)减少注册资本方案批复的复印件。(4)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5)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
会计师事务所 |
13 |
行政许可 |
定向募股变更注册资本 |
验资报告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3.1.5.5定向募股变更注册资本
基本要求:法人机构变更注册资本,其股东(社员)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相应发起人(出资人)资格条件。
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书。内容应载明定向募股实施情况报告。(2)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①验资报告,应包括定向募股的股东资格情况、入股资金合法合规性;②附件,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新入股企业法人股东投资资格一览表(包括企业法人代码、住所、成立日期、出资额、出资比例、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权益性投资(含本次)占净资产比例、近2年盈利状况等情况),入股法人股东近2年审计报告、入股凭证复印件、最大十户自然人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自然人股东投资情况分类汇总表,验资事项说明;法定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3)持股比例5%及以上股东组织结构图、主要股东名册、分支机构与控股、入股、控制子公司名册以及上述机构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盈利主要来源、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状况、对股东有实际影响力的个人和组织的有关情况。(4)定向募股方案批复的复印件。(5)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6)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
会计师事务所 |
14 |
行政许可 |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修改章程 |
法律意见书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3.1.7修改章程
申请材料目录:(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材料。 |
律师事务所 |
15 |
行政许可 |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机构终止 |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4.1法人机构终止
4.1.1 解散
申请材料目录:
(5)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经批准解散后,清算期间应当向受理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2)经审计的停止经营活动当日财务报表 (停止经营活动90日内报送)。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审计资格的机构 |
16 |
法律意见书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4.1法人机构终止
4.1.1 解散
申请材料目录:(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材料 |
律师事务所 |
17 |
行政许可 |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终止 |
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4.2非法人机构终止
4.2.1 分支机构终止营业(被依法撤销除外)
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书。内容主要说明拟终止机构基本业务、业务发展规模、服务区域、主要服务对象及终止理由。
(2)有权机构同意机构终止的决议。
(3)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对拟终止机构的审计报告。
(4)终止方案。内容主要包括负责市场退出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简历,拟终止机构现有业务的移交、结清、人员安置等措施,拟终止机构营业场所的清理进度、对外公告的时间安排等。
(5)公告样式。
(6)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7)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8)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
会计师事务所 |
18 |
行政许可 |
村镇银行法人机构开业 |
验资报告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2.1.6村镇银行开业:申请材料目录(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①验资报告,应详细说明股东资格情况、入股资金合法合规性;
②附件: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股东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股东住所、企业法人代码、入股金额和持股比例、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权益性投资(含本次)占净资产比例、最近2个会计年度盈利状况等情况),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股东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股东住所、企业法人代码、入股金额和持股比例、主要监管指标、最近2个会计年度盈利状况),自然人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验资事项说明;法人股东近2年的审计报告和资信证明(包括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人行征信报告);股东入股凭证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 |
验资机构 |
19 |
审计报告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2.1.6村镇银行开业:申请材料目录(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①验资报告,应详细说明股东资格情况、入股资金合法合规性;
②附件: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股东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股东住所、企业法人代码、入股金额和持股比例、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权益性投资(含本次)占净资产比例、最近2个会计年度盈利状况等情况),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股东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股东住所、企业法人代码、入股金额和持股比例、主要监管指标、最近2个会计年度盈利状况),自然人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验资事项说明;法人股东近2年的审计报告和资信证明(包括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人行征信报告);股东入股凭证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20 |
法律意见书 |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47号)2.1.6村镇银行开业:申请材料目录(6)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
①审议通过筹建工作报告的决议;
②审议通过章程草案的决议;
③审议通过有关组织机构议事规则的决议;
④审议通过支持“三农”发展的决议;
⑤选举董事的决议;
⑥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决议;
⑦选举监事长的决议;
⑧聘任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
⑨审议通过部门设置、职责及主要管理制度的决议。
各项决议应该注明决议编号、实到人员所持表决权占全部表决权的比例、通过决议的赞成、反对和弃权表决权数及比例,由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以及全体表决人员签字,选举董事、监事的决议应分别注明对当选人的赞成、反对和弃权的表决权数及比例,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应由全体股东(或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董事会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签名,监事会决议应由全体监事签名。创立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对股东大会(股东会)召开程序、股东资格、决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合法性,表决结果有效性见证的意见,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材料(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材料由受理机关保存,不报送决定机关)。 |
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