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事项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 |
中介服务事项 |
实施机构 |
类别 |
主项名称 |
子项或办理事项名称 |
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1 |
其他行政职权 |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
施工图审查 |
《吉林省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年住建部令第13号)第二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三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即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进行的审查。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
审图机构 |
2 |
其他行政职权 |
对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文件备案 |
对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文件备案 |
工程招标文件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
招标代理机构 |
3 |
其他行政职权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
工程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前款第二项中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了备案的文件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
招标代理机构 |
4 |
其他行政职权 |
工程监理 |
工程监理 |
工程监理 |
《吉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吉建管(2015)26号第九条;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一章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
监理机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