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湾碧水 绘就生态白城——白城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采撷
金秋时节,洮儿河、蛟流河等水系在白城大地蜿蜒流淌,沿岸遍野金黄;向海、莫莫格两大湿地美景如诗如画;牛心套保国家湿地公园里芦花飞舞;白城市运河、白城生态新区鹤鸣湖、镇赉县南湖、洮南市北湖等城市水系景点已成为当地群众休闲娱乐的最佳选择。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白城市综合施策,在落实责任、整改管护、深化机制等方面推深做实,全市河湖面貌改善显著。
明确责任,落实河湖“有人管”
新开河位于白城市东侧,是近郊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因为游玩群众较多,容易把垃圾随手乱扔,造成污染。
2017年,白城市经开区西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罗胜彪担任辖区内新开河河段的河长。为改善新开河污染情况,罗胜彪经常在上下班的路上、工作间隙以及休息日带着巡河记录本详细记录河面的漂浮物、河坡垃圾等情况,及时反馈至区河长办按程序进行处理,并对破坏河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文明劝导。
为提高新开河管理标准,2018年以来,罗胜彪积极组织沿河各村开展“三清”专项集中清理行动,共平整河道及两岸土地3万余平方米,清理清运各类垃圾3680立方米,新开河段的卫生得到了彻底清理。
白城市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考核细则,组织市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对考核细则明确的工作内容逐项认领,并根据各认领情况,印发了《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项目白城市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每项工作认领单位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提高了责任意识,压紧压实了工作责任。
目前,白城各县(市、区)均建立了河湖常态化保洁机制,明确了责任主体、保洁方式和经费来源。结合脱贫攻坚,解决部分贫困群众就业,全市落实河湖巡查员484名,保洁员662名,实现了河湖“有人管”。
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河湖“四乱”
2019年8月,镇赉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在二龙涛河进行检查时发现,有村民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私建房屋。调查核实后,白城市河长办以人文关怀为先,不搞强行拆除,对当事人一家进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拆除,恢复原状。
如今,当事人一家已对违建房屋进行了拆除,河道已恢复原状,确保了河道行洪畅通。
白城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控增量、减存量”为总体思路,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确保河湖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河湖问题整改建立了“一单三制”,即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问题交办制、销号制、通报制。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强化跟踪问责,定期通报整改。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较为繁多,为避免县级因多项工作需要同时开展出现遗漏,市河长办建立了工作任务提醒制度,按照省河长办要求的各项工作完成时间节点,提前调度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提醒各地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020年3月,白城市印发了《白城市持续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突出问题,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查的原则,组织各级河湖长和巡河员、保洁员对河湖“四乱”问题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巡河结束后及时整理巡河记录,将发现问题纳入河湖“清四乱”台账,做到件件“有台账、有处理过程、有处置结果,将“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雷霆护水”,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安全
2020年5月,群众举报洮北区东胜乡日升村河道内有采砂行为。白城市洮北区水政监察大队和白城市公安局环侦支队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以平整土地为由,未经审批,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砂,违反了《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水政监察部门对其进行了处罚。
为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全市河湖生态环境安全,白城市建立了市、县、乡三级河道警长制工作体系,实行对市域内所有河湖的分级分段管理,做到无缝衔接,全面覆盖。
今年,白城市公安、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协作开展“雷霆护水”专项执法行动,建立了联动机制,互相通报信息,联合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走访调查,围绕河湖“清四乱”和打击盗窃水资源、非法采砂、非法取土、破坏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筛选线索26条,开展专项行动6次,破获在河道内非法采砂刑事案件1起,上缴恢复生态款80余万元。大安市已经对三起盗取河道黑土资源案件进行了立案;镇赉县破获非法盗取河道黑土案件1起,对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