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水、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双上升”
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新闻发布会
吉林日报、北方法制报及我市多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会上通报了2023年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情况,并就水生态环境保护如何发挥更大成效、生态创建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等媒体关心关注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6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白城市水质改善程度位列全国第二位,全省第一位。截至9月末,白城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3天,占比92.7%;PM2.5浓度为每立方米19微克,较去年同期降低4微克,下降比率17.3%,市区空气质量改善程度位列全省第一位。水环境质量和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双上升”。
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系列显著成效。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效。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秸秆全域禁烧要求,完善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启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工作和柴油车污染治理,为白城好空气铸造金字招牌。生态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获得省级生态创建市县命名。洮北区创建规划已通过省级评审正在修改完善,大安市10月底前已申请省级评审。《市级创建规划》已编制完成,具备技术评审条件。环保督察整改有序推进。第二轮省督信访案件271件已办结270件。2023年全市各县(市、区)雨污分流整改工作计划完成改造13.1公里,目前已完成11.4公里,年底前完成此项整改工作。保障经济发展持续有力。在上半年基础上,积极服务引嫩入白扩建一期、吉林西部(洮南)绿色能源化工产业园等重大项目,推动大安尾水湿地项目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批环评文件133个,完成白城化工园区、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洮南化工园区3个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助推5000万元以上项目42个开工。圆满完成排污许可“双百”任务,对430家单位排污许可事项及时办结。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加快建设美丽吉林要求,锚定年度工作目标,抓好年终岁尾工作。做好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督查整改,积极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