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区河湖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洮北区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持续改善河湖面貌,河湖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责任落实。健全河湖长责任体系,明确三级河湖长,设立河湖巡查员、保洁员;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制度,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组织河湖长述职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创新执法机制,建立“河湖警长制”,着力提升基层河长工作能力,广泛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教育、河湖管护志愿服务等活动。
突出问题整治。河道内持续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开展禁止河道内种植高杆作物行动,与沿河湖种植户签订禁种高杆作物协议1246份;组织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与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辖区内三河、两湖、三泡的管理范围划定和边界立桩工作,并进行公告;大力开展“雷霆护水”专项行动,组织水利、公安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全力保障水域安全。出动执法人员64人,出动执法车辆18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1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