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财政预算调整
一、调整事项
(一)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资金安排
1. 新增债务限额基本情况。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白城市本级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09亿元。
2. 新增政府债务资金安排。白城市本级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9亿元,债券资金项目已通过省政府审核批准,具体使用方向为:白城市城市发展项目地方配套项目1亿元,“百村示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2亿元,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双创基地建设项目0.09亿元。
(二)预算总支出变动
发行新增政府债券和再融资债券,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我市全力组织收入,大力推进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加42.47亿元。同时洮北经开区积极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相关工作;着力推进电池产业园等项目,预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增加收入0.05亿元,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0.05亿元。由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均较年初预算增加,需对两本预算年初收入进行调整,同步对支出总预算进行调整。
二、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按照第一款“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第四款“需要增加举借债务限额的”有关规定,拟对市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分别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中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为53.3亿元,省政府批复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收入1.2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5.6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性及其他收入增加74.45亿元,2024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预算数调整为134.64亿元,相应将202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调整为134.6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9.21亿元,省政府批复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务收入0.0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0.9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增收0.0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07亿元,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预算数调整为10.41亿元,相应将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调整为10.41亿元。
附件:1. 2024城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具体使用方向情况表
附件:2. 2024年白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附件:3. 2024年白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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