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委员会行政验收
12月24日至25日,由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水文水资源局局长刘志新率领的省政府行政验收委员会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进行行政验收。
验收委员会现场察看了“白城市鹤鸣湖生态廊道”等试点建设示范工程,并组织召开了白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行政验收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验收委员会对白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白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理念先进、布局合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创新特色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完成了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基本实现了建设目标。经验收委员会成员讨论形成验收意见,一致同意白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省政府验收委员会行政验收。
市政府副市长张国华出席验收会议并做表态发言,他表示,白城将以此次验收为新起点,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坚持以新时代治水方针为根本遵循,巩固提升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