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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事项名称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零上门 权力来源 市级下放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法人
适用对象 项目单位
实施机关 吉林白城工业园区 责任处(科)室 经济发展局(产业综合科)
办公地址 吉林白城工业园区洮儿河路1号工业园区办公楼四楼经发局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
咨询电话 0436-3687817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677227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先审后批
审批结果 项目立项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5-7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7个工作日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工商部门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 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备案申请表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明确省级以上核准和备案的审批项目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备案申请表
材料形式 原件
材料详细要求 1份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核发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吉政发[2017]20号,第六条、第七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备案。跨市(州)、县(市)和国家明确要求省级备案、涉及重大资源开发的项目由省政府项目备案机关备案。其余项目由市(州)、县(市)项目备案机关备案。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