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社会团体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备案 |
权力事项类型 |
其他职权 |
办件类型 |
零上门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
社会团体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备案 |
适用对象 |
社会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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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处(科)室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发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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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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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294693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233334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审批结果 |
吉林省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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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附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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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备案通过后可立即通过“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下载 |
送达方式 |
申请人自行从“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下载或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窗口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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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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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7年本)》中所列投资项目核准范围以外的投资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实行备案制。(二)项目不申请政府投资(三)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四)符合行业准入标准;(五)符合项目备案范围;(六)符合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有关要求。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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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
材料形式 |
原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申请单位自行从“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下载“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A4纸打印,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必要性及描述 |
无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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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单位通过“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自行提出申请→大厅发改窗口网上受理→转委内相关业务科室受理→企业自行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 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科室通过平台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告知企业未通过原因)→企业通过“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吉林省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或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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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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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条第一款,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六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备案。跨市(州)、县(市)和国家明确要求省级备案、涉及重大资源开发的项目由省政府项目备案机关备案。实行省级备案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按《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省级备案目录》执行,《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省级备案目录》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其余项目由市(州)、县(市)项目备案机关备案。市本级与所辖区备案权限、延边州与所辖县(市)备案权限,按照各市(州)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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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申请单位可“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来电咨询所办事项进展或结果;事业单位有义务提供所办事项需要的申请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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