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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生学籍转入转出
事项名称 中小学学生学籍转入转出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审即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全市中小学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适用对象 个人
实施机关 白城市教育局 责任处(科)室 基础教育科
办公地址 白城市中兴东大路3号白城市教育局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 工作日下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
咨询电话 0436-3212010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212020
申请方式 网上申报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完毕,学生转学成功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即审即办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完成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审核通过后即时送达
送达方式 责成学校送达 即审即取或快递邮寄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由于家迁、父母工作地变动、回原籍等原因申请转学。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禁止同城学校无原因办理转学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转学理由佐证材料 >>
材料形式 证件原件及纸质文件
材料详细要求 学生基本信息表、户口本、身份证、家庭居住证明、父母务工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A4纸)
必要性及描述 学生家长必须持转出学校加盖公章的《中小学基本信息表》及其他佐证材料到 转出学校办理转学
备注
办理流程 学生法定监护人到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学基本信息表》——家长携带《中小学基本信息表》转学相关佐证材料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审核佐证材料并上传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学申请——转入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网上审核——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员网上审核——转出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网上审核——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调档分班转学完毕。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吉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在教育部宏观指导下,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中小学学生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