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报名审核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来即办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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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财政局 |
责任处(科)室 |
行政审批办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政务大厅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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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3:30-17:00(冬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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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219892 3292503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341551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审核完成留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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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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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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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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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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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文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A4纸复印,报名信息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
必要性及描述 |
必要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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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试合格考生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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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每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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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2017]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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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义务: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审核所需材料 权利:网上跟踪查询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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