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公务员笔试报名免缴报名费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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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处(科)室 |
干考中心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长庆南街8号,白城市就业服务局五楼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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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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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206960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209605 |
申请方式 |
现场确认审核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审批结果 |
审核合格,网上办理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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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即审即办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附加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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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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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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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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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考生持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将本人的姓名、报名序号、报考部门、报考职位、联系电话定在复印件空白处,于规定时间到人社部门现场审核确认。 |
材料形式 |
原件和复印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原件及复印件 |
必要性及描述 |
无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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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现场审核2、通过申请,3、减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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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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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公务员局招考公告(三)缴费及确认: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3月17日16时30分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或市(州)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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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1.不符合条件的人社部门立即告之。2.符合条件的自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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