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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矿山企业转让
事项名称 国有矿山企业转让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国有矿山企业转让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
实施机关 白城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处(科)室 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地址 公园东路14号白城市政务大厅三楼国土窗口
办公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 0436-3352176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352263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结果 采矿许可证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40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5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一、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二、申报资料符合要求。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名称1.采矿权转让申请书 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转让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的证明材料 5.矿山按规定缴纳出让收益、占用费的票据 6.矿山资源税费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 7.采矿权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8.转让申请人和受让人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 9.矿区范围图以及地理位置示意图 10.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 11.国有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转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 12.受让人出具矿山企业法人证明 13.受让人出具能满足该项采矿投入的资金、人员、设备证明 14.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核准意见
材料形式 1.原件;2.原件;3.复印件;4.原件;5.复印件;6.复印件;7.原件;8.复印件;9.原件;10.原件;11.原件;12.原件;13.原件;14.原件
材料详细要求 1.2份;2.1份;3.1份;4.1份;5.1份;6.1份;7.1份;8.2份;9.2份;10.2份;11.1份;12.1份;13.1份;14.1份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发证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5号) (一)矿业权申请资料清单本着规范、精简、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 (二)探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分为新立、延续、保留、变更、注销和试采(油气)六种类型,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分为划定矿区范围、新立、延续、变更和注销五种类型。 (三)矿业权申请资料是申请矿业权审批登记的必备要件,申请人应按要求填报和提交,对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