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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验收
事项名称 规划验收 权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规划验收
适用对象 企业、个人
实施机关 白城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处(科)室 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地址 公园东路14号白城市政务大厅三楼国土窗口
办公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5:00 
咨询电话 0436-3352170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352263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结果 经审核建设工程符合规划条件的通过验收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5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已完成前期规划审批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材料形式 原件、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通过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