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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事项名称 权利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来即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权力人可以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资料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白城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处(科)室 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 民主西路25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5:00 
咨询电话 0436-3577049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352695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结果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法定时限 即时办理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本事项无受理条件限制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身份证、户口本、权属证书
材料形式 原件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受理-提供证明资料-提供查询结果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人可以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二)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