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个人变更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许可(经营者)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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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运输管理处 |
责任处(科)室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政务大厅交通窗口:白城市洮北区公园东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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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一到周五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一到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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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292998 |
监督投诉电话 |
12328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邮寄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审批结果 |
行政许可决定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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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附加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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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
送达方式 |
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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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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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一)《出租汽车客运运营许可转让协议书》;
(二)《出租汽车客运运营许可决定书》、《道路运输许可证》,有偿取得运营许可的证明,转让方丧失经营能力的,还需提供其他的有关证明;
(三)受让方应按照申请运营许可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四)按照城市人民政府运营许可转让的有关规定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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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1、出租汽车运营许可变更申请。2、出租汽车运营许可转让协议。3、出租汽车客运运营许可决定书。4、道路运输证(正本及待理证)。5、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许可申请表。6、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许可申请材料核对表。 7、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 承运人责任险(俗称乘客险)原件及复印件。9、第三者责任险原件及复印件。10、车辆45度角四寸照片2张(照片中体现车辆牌照号、经营者名称)。1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管理协议12、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及复印件。13、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4、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材料形式 |
原件、复印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原件:1、2、3、4、5、6、8、9、10、11、12、13 复印件:7、8、9、12、13、14 |
必要性及描述 |
必要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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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窗口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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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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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二章第二节第十四条规定:“双方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1.《出租汽车客运运营许可转让协议书》;2.《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决定书》、《道路运输许可证》3、受让方应按照申请运营许可规定提供申请材料;4、按照城市人民政府运营许可转让的有关规定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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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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