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公物拍卖的指定及核发《公物拍卖许可证》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
公物拍卖的指定及核发《公物拍卖许可证》 |
适用对象 |
拍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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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商务局 |
责任处(科)室 |
行政审批办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洮安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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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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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232557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220179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审批结果 |
《公物拍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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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3个工作日 |
附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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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 |
送达方式 |
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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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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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1、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5、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6、符合商务主管部门拍卖行业发展规划。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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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1、申请书; 2、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 5、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 6、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
材料形式 |
审原件,留复印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a4纸大小 |
必要性及描述 |
无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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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初审-审核—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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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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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拍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 )第四条 商务部是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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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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