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商品条码续展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
商品条码注册、续展、变更、咨询、商品条码应用研究、技术解决方案、标准研究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
适用对象 |
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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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责任处(科)室 |
标准化科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瑞光南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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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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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603028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603033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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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10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5工作日 |
附加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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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送达 |
送达方式 |
当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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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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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单位公章 |
数量限制 |
无 |
禁止性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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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 |
材料形式 |
原件、复印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A4纸 |
必要性及描述 |
必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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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初审→省中心审核→制证→送达 1.申请人提供商品条码服务所需材料,前台审核、制表;2.申请人按规定标准向国家物品编码中心付费。 3.将材料上报省物品编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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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关于调整条码系统维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物编中心〔2015〕65号)注册:2600元,向国家物品编码中心付费,市质监局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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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物品编码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编码管理机构)负责商品条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条码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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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义务: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权利:可通过互联网、电话、办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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