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遗体火化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即来即办 |
权力来源 |
法定市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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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
责任处(科)室 |
业务科、火化科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九一三路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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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全年6: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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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298944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298931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办理遗体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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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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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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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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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者户口簿或身份证、办理人身份证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死者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不予办理火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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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者户口簿或身份证、办理人身份证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详细要求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死者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
必要性及描述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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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家属需要带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②死者户口簿或身份证、③经办人身份证到业务室办理火化手续。享受城乡低保人员需要另带低保证、身份证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业务室办理火化手续。
火化当日将办理手续时开具的票据第四联交给火化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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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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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殡葬管理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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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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