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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慈善捐赠物资
事项名称 接收慈善捐赠物资 权力事项类型 其它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来即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接收慈善捐赠物资
适用对象 自然人、法人及能够表明其身份的合法组织
实施机关 白城市慈善总会 责任处(科)室 财务科
办公地址 白城市洮安东路41号白城市慈善总会3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 0436-3502716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345379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同意申请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如申请人身份及所提供材料合格当即办理
法定时限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立即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⒈捐赠的财产是捐赠人有权处理的合法财产;⒉捐赠人不是以捐赠为名从事商业营利活动; ⒊捐赠的物品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标准;捐赠批量产品的,提供产品质量检验证书、使用说明;4捐赠财产的价值需要进行评估的,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如捐赠款物为非法所得则本会拒绝接受。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身份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捐赠物资明细清单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详细要求 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捐赠人申请捐赠--慈善总会工作人员查看捐赠物资及相关材料--接收捐赠款物--给予捐赠人开具慈善捐赠票据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白编字2017【44】号文件关于印发《白城市社会福利慈善总会秘书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1申请人依规提供身份证明及所捐赠款物的相关信息材料。2申请人申请捐赠,应当如实提交捐赠款物的上述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捐赠款物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