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申请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网上审批“零上门”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
在白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取得科技成果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 |
适用对象 |
个人,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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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科学技术局 |
责任处(科)室 |
计划科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文化东路1号白城市科技局综合办公区(市政府院内9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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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 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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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235029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235090 |
申请方式 |
网络申请、邮寄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白城市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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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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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送达。 |
送达方式 |
当场送达,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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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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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必须是白城市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各类科技成果。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和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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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科技项目成果登记表 |
材料形式 |
原件申报 |
材料详细要求 |
按照科技项目成果登记表附件要求,申报材料要真实、完备。 |
必要性及描述 |
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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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形式审查——-鉴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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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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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第六条:科技成果完成人(含单位)可按直属或属地关系向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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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行使行政复议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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