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关系转入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即来即办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
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关系转入 |
适用对象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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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责任处(科)室 |
企业社会保险科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洮北区海明西路72号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5号-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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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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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351659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351699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参保职工基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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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即时受理、办结业务 |
法定时限 |
15日 |
附加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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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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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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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退役军人在地方单位就业参加失业保险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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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需背靠背复印到一张纸的正反两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及当事人页)、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复印件2份,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军人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
材料形式 |
材料形式:原件、复印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
必要性及描述 |
无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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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参保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失业保险增员,2、申请单位提供退役军人身份证明(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复员)证或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及军人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3、经办机构将视同缴费年限调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与入伍前和退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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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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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3号军人入伍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保存其全部缴费记录。军人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失业保险的,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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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真实准确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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