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参保人员个人档案查询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即来即办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
单位参保人员个人档案所包含的档案资料 |
适用对象 |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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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责任处(科)室 |
档案中心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洮北区海明西路72号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楼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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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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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351626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351699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现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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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当日即时办结 |
法定时限 |
15日 |
附加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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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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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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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被查询人属于单位参保人员,且被查询人档案资料已移交白城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保管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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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本人查询需提供身份证、代办人查询需提供被查询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单位查询需提供经办人员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其他组织查询需提供经办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单位介绍信。 |
材料形式 |
材料形式:原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1份 |
必要性及描述 |
单位介绍信需注明被查询人基本身份信息及查询用途,加盖单位公章。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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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到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楼档案室提供所需申请材料后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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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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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22条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2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25条利用、公布档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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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查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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