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面对面咨询 |
权力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来即办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
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提出涉税咨询请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 |
适用对象 |
法人、个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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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县(区)级税务机关 |
责任处(科)室 |
办税服务厅 |
办公地址 |
辖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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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夏季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冬季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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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12366 |
监督投诉电话 |
12366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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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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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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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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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提出涉税咨询请求。 |
数量限制 |
无 |
禁止性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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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无 |
材料形式 |
无 |
材料详细要求 |
无 |
必要性及描述 |
无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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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纳税人涉税咨询的,能够即时答复的,予以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记录相关信息,移送相关部门得到答复后予以回复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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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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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4〕59号)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受理纳税人来电、来访时,应礼貌热情、认真倾听、详细了解纳税人需求,做到及时办理和有效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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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纳税人可通过各级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咨询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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