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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审核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审核 权力事项类型 其他职权
办件类型 网上预审窗口即时办结 权力来源 市级下放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审核
适用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等
实施机关 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新区建设局
办公地址 白城市生态新区东海路999号五楼建设局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咨询电话 0436-6982036 监督投诉电话 0436-6982011
申请方式 网上申报及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结果 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资料齐全有效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或立项文件的批准文件
材料形式 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 原件1份、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受理——材料审核——审批通过
收费情况 无收费
法定依据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 实行建设工程报建制度。凡建设工程项目,在投资计划下达后、发包前,建设单位必须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建。未按规定报建的,禁止进行发包。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