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军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项重点工作”为中心,忠诚履职,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
一、持续更新理念,服务中心大局
——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防控疫情,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脱贫攻坚,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涉疫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及扶贫领域犯罪73人起诉186人。促进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快办快结、“挂案”清理、控告申诉案件清理三个专项行动,依法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者2人不批准逮捕,3人决定不起诉,1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服务“四项重点工作”。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2件,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人起诉107人。市院与通榆县院共同包保的通榆县强胜村顺利通过国检,群众满意度100%。共组织志愿者800余人次参与“双城联创”,投入资金13万余元为包保的27栋居民楼进行保洁清理、完善基础设施。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向企业家公开检察长和具体负责人电话,畅通民营企业家提出意见建议及诉求渠道,凡涉企诉求2日内检察长当面接待、指定专人办理并在1个月内作出实体答复,为联系服务的4户重点企业解决问题5个。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共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5人起诉160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件。拍摄防范金融诈骗普法宣传片2部,帮助百姓守好“钱袋子”。镇赉县院在审查起诉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耐心细致释法说理言情,帮助63名工人要回了自己的血汗钱。两级院共有300余名干警深入25个小区参加疫情防控,提供志愿服务4000余人次,投入防疫资金46万余元。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5人起诉2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6人不起诉50人。再督促再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6次,进行法治宣讲48次,为全市所有中小学生印制“预防犯罪·护航成长”普法宣传笔记本16万册。为避免未成年被害人遭遇“二次伤害”,两级院全部建设了集取证、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与团市委等单位共同启动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创新开展“未检+社工”工作模式。市院被高检院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二、推动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扎实推进“百日攻坚”和“六清”行动,共批捕黑恶犯罪288人起诉316人,优质高效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何昆霖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坚决“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13人起诉13人,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6件,直接立案查处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等“保护伞”犯罪5件5人,向省纪委监委移交违纪线索追责33人。洮南市院张某涉黑案办案组被省院授予集体二等功,镇赉县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强化护安维稳职责担当。有力打击犯罪,依法保障人权。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140人起诉2654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压低捕后轻缓刑比例,对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的案件,不批捕87人不起诉397人,对40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9件。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72人,提起公诉41人。与监委建立会商制度,共会商案件18件。市院办理的刘某贪污案、大安市院办理的玄某单位行贿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想方设法为当事人解难题止纷争,力求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基础上再向后“延伸一公里”。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97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83人次,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以公开促公正,建设标准化检察听证室2个,举行公开听证26次。妥善化解涉检信访积案2件,继续保持重要时间节点赴省进京上访“零登记”。司法救助两级院“全覆盖”,为9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44.3万元。
三、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立案、撤案60件,追捕4人,追漏罪58人,发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15份,提出抗诉16件。共对2613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8.46%,律师见证率达100%,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节约了司法资源。监督纠正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72件;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5人;对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情形进行专项监督,91名罪犯被收监执行。通榆县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五届被评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做强民事检察。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57件,提出抗诉37件,共提出再审、执行活动监督及纠正审判执行人员违法等检察建议64件,帮助弱势群体支持起诉24件,办理虚假诉讼相关案件45件。市院和镇赉县院在一起涉黑案件中,发现并监督纠正37起“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立案侦查3人,向纪委监委移送违纪线索追责4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中,有96件案件当事人通过办案检察官释法说理最终息诉服判。
——做实行政检察。共受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4件,提请省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2件;共提出非诉执行、督促履职等检察建议11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3件,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市院通过办理李某强制拆迁补偿行政争议案,化解了困扰3个民营企业6年的矛盾纠纷,该案同时入选高检院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和公开听证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刊发。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倾情保护白城“碧草蓝天”。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7件,提起公益诉讼21件,恢复草原528亩、林地1292亩。与内蒙古兴安盟检察分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与市林业和草原局、环境保护局等10家单位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享平台。投入资金15万元对白城46万亩草原进行卫星精准监测,摸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0件。
四、强化自身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不断强化政治建设。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就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草原公益诉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向市委作了专题报告。制发《图说三个规定》500余册,开通防范外部干扰司法的手机定制彩铃,提高社会知晓率。强化干警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检察人员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2件。
——着力提升队伍素能。大力弘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开展“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958人次,通过实务导师制、精品课程评选等多种形式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两级院领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亲自办案902件,列席审委会12次。结合本地实际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初步构建了具有白城特色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检察官办案理念有了转变,工作短板弱项得到补强。
——从严抓实纪律作风。以“制度建设年”为契机,找准廉政风险点,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完善制度146项。建立了办案监督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与检察官惩戒衔接等程序机制。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7人,在全市检察系统通报了两年来16名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经验做法被省纪委监委转发。
——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牢记“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8件。邀请129名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等活动40余次,走访代表委员、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35次。坚持“阳光检察”,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066份,重大案件信息158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上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共有2个集体11名个人获13项省级、国家级表彰,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省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其他政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意识和服务水平亟需提升;二是司法能力不足,“三个效果”没有得到很好的统一;三是队伍现状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四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未能深度融合。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持续推动解决。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重实效。一是政治站位要有新提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司法办案中。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实效。三是法律监督要有新担当。注重精准监督、刚性监督,树立法治权威,追求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四是司法能力要有新突破。加强检察业务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促进“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五是队伍素质要有新提升。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教育整顿,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