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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25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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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5年12月30日在白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军

2015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检察改革,狠抓规范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进展。

一、立足职能、规范服务,助推全市振兴发展

——以服务发展为己任。制定实施《预防监督服务全市重大项目工作意见》,结合联络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结合依法监督行政行为,结合预防职务犯罪主动服务项目企业。对“引嫩入白”、白城长安机场等全市42个重大建设项目和宏达农机物流产业园等77个民营企业进行包保服务。通过走访调研对接,提供法律服务35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6个,力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达产达效。执法办案中慎重使用羁押、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准确把握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等“六个正确区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监督纠正阻碍企业正常经营的行政违法行为6次,查办侵害大项目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5人,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保障资金和工程的安全。

——以保障民生为根本。围绕民生福祉开展惠民检察,对涉及危房改造、征地拆迁、生态环境等民生项目中的职务犯罪进行专项查处和预防,帮助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性资金监管。认真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共帮扶救助112户困难群众,捐资助学21人。投入23万元帮扶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市检察院被市委评为“六星一网”工程先进单位。

——以维护稳定为主责。与侦察机关、审判机关密切协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800人、提起公诉1217人。依法从宽处理未成年人等特定主体及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共不批捕167人、不起诉50人,通过释法说理积极促成刑事和解,减少社会对抗。全面排查重点信访案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司法救助、协调社会保障等多种办法化解信访积案6件,确保全年重要时间节点进省进京访“零登记”。

二、预防在先、稳定规模,保持反腐力度不减

——把握总量调整结构。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97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00人,与前三年的办案规模基本持平。其中,大案124人,处级以上干部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30余万元。对环保系统系列案件、长春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原处级干部薛某某涉嫌受贿案、市国土局原副调研员张某某等6人腐败渎职案件的查办,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通过专项行动,查处泥草房改造、养殖补贴、节水增粮、土地整理等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163人,占立案总数的86.7%。

——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推动成立白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构建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与市委党校合作,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课程。结合执法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6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23次,提供预防咨询21人(次),开展预防调查32件,完成预防报告10件。在住建、环保等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35次,受教育人数达2670人。前移反腐关口,通过微电影、高速公路广告牌、社区宣传栏、廉政书签等载体,进行广泛的预防宣传,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依法监督、质效并重,促进规范公正司法

——刑事诉讼监督突出重点。坚持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监督侦察机关立案、撤案34件,追捕18人,对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件,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在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侦查监督专项行动,监督立案18人,其中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严把审查起诉关口,因证据不足对王某某故意杀人案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同步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当20件,查办狱内外职务犯罪7件,审查特赦服刑罪犯20人,消除监管安全隐患41处。

——民事行政检察拓宽职能。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下力气补齐民行法律监督“短板”。共受理民行检察案件171件,提出抗诉21件,发出再审建议12件,发出执行监督等检察建议110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5件,息诉25件。与畜牧局等7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0件。围绕服务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对公益诉讼进行调研探索,已办结生态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12件,针对蒙古黄榆被毁严重现象,向当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使珍贵树种得以保护。从基层法院选调4名经验丰富的中青年法官充实到民行部门,聘用3名老法官老检察官负责接待处理民行申诉。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对民行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审议意见,切实帮助检察机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规范司法行为务求实效。把“规范司法专项整治”作为全面提升业务水平的总抓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通过卷宗质量评查、案管流程监控等方式查找出司法不规范问题46个,认真进行整改。建立案件质量按季度评查通报、统一业务系统应用和检务公开按月通报的常态机制,将案件评查结果计入检察官个人执法档案。市院纪检组牵头对各基层院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执行情况、监所规范化建设及纪律作风进行专项督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严把涉案财物管理重点环节。市检察院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梳理规章制度65项并形成制度汇编,使全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深化检察体制改革

——检察官员额制选任一步到位。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发挥表率作用贯穿始终,把以人为本、兼顾各方利益贯穿始终,按照市院34%、基层院36%的员额比例上限要求选任144名员额内检察官。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推荐、遴选委审核等八道程序进行员额选任,确保选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改革后,一线员额内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占政法专项编的56%,比改革前提升6个百分点。员额内检察官平均年龄为40岁,比改革前下降4岁,全部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同步推进机构改革。两级院步调一致,上下联动,将内设机构统一整合为八个“部”,职务犯罪检察部通过“三局合一”实现反贪反渎预防工作的深度融合;刑事检察部通过捕诉职能整合、案件繁简分流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兼顾;民事行政检察部通过构建“大民行”格局实现诉讼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均衡互补;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通过统一调配人员力量,有效解决了层级过多、职能交叉和案多人少的矛盾,内部关系更加顺畅。

——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对检察权运行机制进行“精装修”,坚持慎重授权与大胆放权相结合,建立检察长、主任检察官和承办检察官责权清单,进一步厘清责权边界,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对办案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控制,全面落实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加强监督制约,检察官办案的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办案期限缩短27%,信访量下降32%,未发生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

五、立足长远、强基固本,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为五个基层院拨付2600万元用于“省级统管”前化解“两房”建设地方债务。投入600余万元用于办公楼维修改造和“三级视频接访”等信息化建设,改善干警办公办案条件。通过检校合作交流、规范司法大讲堂、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以及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对干警进行业务素能培训,为干警搭建学习平台。

——注重培育检察文化。以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为主线,开办“道德讲堂”,倡导机关作风“二十不”,形成讲规矩守纪律的良好机关工作秩序;坚持从优待警,培树先进典型,激发队伍活力,营造以人为本、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全员读书”由活动转变为常态,建立检察文化资源库,开展排球赛、演讲赛等多项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通过“志愿者”开展捐资助学、慰问抗战老兵、培植“检察官林”等活动,增强检察官职业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查找自身“不严不实”问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改,不断转变工作作风。通过点评测评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廉等方式,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定期开展检务督察,严守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通过教育讲座、短信提醒、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编发手机报、发放意见函等形式联络各级人大代表,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对人大交办案件,指定专人限期办理、当面反馈。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协助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培训首批人民监督员,邀请检风检纪监督员参与检务督察,建立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检察记者站,通过《白城日报》检务公开专栏、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宣传检察工作,积极应对网络舆情。以公开促公正,共公开各类案件信息10810条、法律文书804份,两级院法律文书公开率达到100%。

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检察、刑事诉讼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检务保障等多项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介绍推广,共有16个集体和49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规范化和技术信息应用化水平不高,信息、力量、资源还需在司法体制改革后的磨合中逐步系统化;二是运行保障上还不够科学、精细、高效;三是部分干警还不能适应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检察官的法治精神、职业素养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正在被纳入法治轨道,“法治+”已成为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常态。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八字总基调为统领,以“公正效率,和谐守礼”为理念,以“打基础、提素质、促工作、树形象”为目标,重点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技术信息化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振兴发展。制定实施服务白城“十三五”发展的意见,坚持“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立足职能、创新理念,服务发展、服务生态、服务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二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探索批捕与起诉职能的整合衔接机制,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盗抢骗等侵财犯罪和邪教犯罪,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三是更加注重惩防职务犯罪。坚持“突出重点、调整结构、转变方式、提高质量”,重点查办那些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较坏的腐败犯罪。同时,加大职务犯罪预防的投入,维护好白城的政治生态。四是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努力做到“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开展公益诉讼,依法监督行政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五是更加注重建设过硬队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提升队伍素质。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开拓进取,忠诚履职,努力为建设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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