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2019年1月9日在白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军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四项重点工作”,创建“人文检察”品牌,努力打造专业队伍,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较好地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
一、服务白城高质量发展,着力优化法治保障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毫不动摇坚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制定出台《服务民营企业12条意见》,细化实化市委、省院服务发展相关要求。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努力在司法实践中体现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理念,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进入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阶段后,首先考虑可否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立检察长与包保项目企业常态化零距离沟通机制,通过协调贷款、依法清欠等方式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解决生产经营难题。
——加强民生保障。市县两级院共同包保的通榆县强胜村顺利通过了国务院扶贫督导检查,已实现整村脱贫。在“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确保了高标准落实市委要求。深化“只跑一次”改革,两级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部挂牌成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前移至控申接待窗口,实现来访接待与申诉受理、立案复查、结案答复一站式解决,对3件刑事案件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侵犯公共利益犯罪,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8人,立案监督金融诈骗犯罪10件,纠正遗漏罪行3件。
——强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服务生态白城建设,围绕草原、湿地、林木保护,纠正行政机关履职不当行为,开展生态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9件、提起公益诉讼21件。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抗诉案件。会同兴安盟检察院共同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实现两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保护白城“母亲河”——洮儿河沿岸生态环境。镇赉县院办理的“莫莫格非法取土案”入选高检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典型案例,洮北区院办理的破坏草原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二、助力平安白城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自觉担负护安维稳首要责任。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共批捕1218人,起诉2143人;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和特殊主体犯罪,不批捕287人,不起诉178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刑事赔偿、刑事申诉公开听证3次;两级院与省院、高检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全部接通;推行律师参与化解信访和代理申诉制度,通过21名驻点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积案16件,确保重要时间节点去省进京访保持“零登记”。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级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集中开展宣传发动和线索排查,建立健全各项配合协作机制。检察长带头办案、示范引领,同时充分发挥专业化办案组优势,“稳准狠快”地打击黑恶犯罪。共排查移交涉黑涉恶案件线索4件,对吴某、何某某等5个涉黑涉恶团伙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70人、起诉155人。工作经验做法多次被省市扫黑办转发,史淼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确定为全省涉黑典型案件。
三、聚焦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与监察委形成监督合力。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适应改革新要求,聚焦职务犯罪检察新职能,探索与监察委查办案件工作顺畅衔接的新机制,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两级院共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37件64人,审结29件45人,审结率为78.3%。
——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树立“双赢共赢多赢”新理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6件、撤案11件;追捕5人,纠正遗漏罪行57人。提出刑事抗诉13件,追诉38人,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各类检察建议478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6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2件,清理法院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25人,审查并出庭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47件。
——突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全省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集中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专项审查,落实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6人、不起诉5人。两级院29名院领导受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在宪法宣传日以“尊崇宪法护航成长”为主题,走进校园为在校师生讲授法治课。
四、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提升司法公信
——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不断完善司法档案,将司法责任制列入案件评查和流程监控重点,定期通报。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全市入额院领导共指挥、审核、决定、直接办理案件632件次,其中重大、疑难、敏感案件29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7次,增强了司法亲历性和引领示范作用。
——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体系。成立2个由优秀检察官姓名命名的主任检察官办公室,发挥品牌效应和传帮带作用,提升办案团队的办案质效。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上启下的定位,强化审前程序主导作用,严格退回补充侦查的条件和程序,对19件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积极推进“捕诉一体”改革,机构、人员、职能配置得到优化,办案效率明显提高,两级院批捕、公诉办案时间分别缩短10.8%和21.6%,省院和吉林大学“捕诉一体”课题组对大安市院试点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推广。
五、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建设高素质队伍
——大力提升队伍素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岗位练兵和业务实训,开展青年检察官上讲堂、全员大调研系列活动,组织“检察官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进行法律宣讲、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参加“清洁家园·美丽城市”“职工排球赛”“万人大合唱”等活动,凝聚团队精神。
——倡导“人文检察”。对内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检察官医疗、车补等待遇落实,推进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级晋升和公务员遗留问题解决,顺利完成两级院首批94名司法文员招录工作,为检察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对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满足群众需求开展检察服务,市院检察公益服务站建成并投入使用,为群众免费提供图书借阅、心理疏导等服务。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媒体舆论等社会各界监督。
——狠抓纪律作风。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积极配合省院巡视组对市院党组开展的政治巡视,高质量完成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以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坚持立规矩、治顽疾、树正气,切实解决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四风”,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治检,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检务督察5次,对2名干警进行通报批评,对3名干警进行诫勉谈话。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及代表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通过上门走访汇报,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代表监督检察业务等,积极为代表全面深入了解检察工作创造机会、搭建平台。
过去一年,白城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市委和省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的创新举措不够多;司法资源配置不够科学,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刑事检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官队伍现状与正规化、职业化和专业化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对此,我们将正确面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政治站位高、宗旨意识强、办案质效优、纪律作风正、精神状态佳”为总体目标,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强监督、抓改革、提素能。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服务大局促振兴。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对企业家涉嫌犯罪的,无逮捕必要的一律不批捕,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一律不起诉。紧盯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破坏生态环境、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和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聚焦主业强监督。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改革,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侦查、批捕、起诉业务,确保法律监督取得实效,树立检察权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降低审前羁押率和捕后轻缓刑比例,依法保障人权。注重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广泛宣传,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办案效果。
四是队伍建设重自强。着眼于团结务实奋进,抓住班子建设这个核心,带出检察队伍的正气和活力。持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检察职业精神。千方百计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直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勇于亮丑、敢于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