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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城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白脱贫发〔2020〕15号)

发布时间:2021-02-09 11:10:00    来源: 收藏

  

各县(市、区)、白城经济开发区、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直(中省直)相关部门:

  近期,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将集中对各县(市、区)、白城经济开发区、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脱贫攻坚年度工作成效及市直(中省直)包保部门包保帮扶工作成效开展考核,现将《白城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白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评实施方案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拟组织实施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评。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结合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工作实际和克服疫情灾情影响的政策安排,聚焦目标任务完成、克服疫情灾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巩固脱贫成果、问题整改、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通过较真碰硬考核,认真检验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中省直)包保部门2020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面验收5年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脱贫攻坚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二、考核对象

  (一)5个县(市、区)党委、政府;白城经济开发区和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二)承担包保帮扶贫困村任务的市直(中省直)部门。

  三、考核内容

  (一)县(市、区)、开发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1.减贫成效。考核6项指标: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2020年计划完成情况和攻坚期历年脱贫人口收入来源稳定情况)、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保障水平。

  2.精准识别。考核4项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脱贫人口退出准确率、贫困人口漏评率、扶贫信息采集和录入质量。

  3.精准帮扶。考核1项指标:主要考核群众满意度。

  4.扶贫资金。考核1项指标:资金使用管理成效。

  5.产业发展。考核6项指标:产业项目、项目收益率、就业创业、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消费扶贫、庭院经济。

  6.巩固脱贫成果。考核9项指标:抓党建促脱贫、四个不摘、监测预警及帮扶机制运行、小额信贷、产业保险、兜底保障、应对疫情灾情、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开展“六清”环境整治情况。

  7.组织领导。考核11项指标: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问题整改、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宣传报道、作风建设、平时检查、12317处置、奖惩运用。

  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

  (二)市直(中省直)部门包保帮扶贫困村工作成效

  1.落实帮扶责任情况。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重视并指导包保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驻村开展工作情况;包保部门(单位)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

  2.采取帮扶措施情况。包括制定贫困村帮扶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推动精准扶贫、推动产业发展、开展消费扶贫、协调争取帮扶资金等要素投入情况。

  3.取得帮扶实效情况。村党组织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探索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好做法好经验。

  4.贫困群众满意度情况。主要看贫困户对扶贫效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同时,对协调社会企业、爱心人士推进扶贫工作成效好的额外进行考核量化加分;对督查、巡查、暗访过程发现问题,视情况进行考核量化减分;对承担行业扶贫职责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验。

  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

  四、组建考评组

  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拟由市扶贫办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建考评组,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分别对5个县(市、区)、2个开发区进行考核并同步深入市直(中省直)包保部门所包村进行包保帮扶情况实地考核。县(市、区)及开发区行业扶贫完成情况仍由部门负责考核提供,具体分工参照附件1。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2020年12月10日前)

  1.各县(市、区)、开发区对照考评内容自查自评,形成专题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市扶贫办。同时,各地要按照考核内容积极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2.承担包保帮扶贫困村任务的市直(中省直)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对2020年包保帮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照考评内容、项目和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专题报告。同时,要按照考核内容积极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送所在贫困村。

  (二)实地核查(2020年12月14日—31日)

  1.针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踏查等方式开展,进行量化赋分。查阅资料主要查看各地研究部署脱贫攻坚指标工作形成的材料。实地踏查主要由相关行业部门(详见附件1)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从县(市、区)、开发区随机抽取一定比例乡(镇)、贫困村(非贫困村)和户(贫困户、脱贫户和非贫困户),进行量化考评并负责对考评结果进行最终解释。

  2.针对市直(中省直)部门,主要是各考评组深入到市直(中省直)部门包保的65个贫困村,随机抽取贫困户,对帮扶工作进行考评,并进行量化赋分。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行业部门,实地考评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三)汇总评估

  考评组根据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中省直)部门的考评材料,汇总形成总体考评报告,提出等次评定建议,提交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考评结果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评定,每个等次均不设数额比例限制。其中,优秀等次为90分及以上,良好等次80-89分,一般等次60-79分,较差等次为59分及以下。

  (四)反馈通报

  考评结束后,通过会议或文件的形式,通报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评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成效考评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围绕考评要求,突出重点指标,把握评分标准,在严实深细上下功夫,采取管用见效的方法提高考评质量。

  (二)强化问题核实。坚持“凡疑必核、凡核必准”,突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实地考核中发现的涉及影响脱贫退出质量的局部和个案问题,就地反馈,以便各地各部门及早整改,立行立改。

  (三)坚持较真碰硬。把从严从实贯彻考评全过程、各环节,坚决克服考评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好人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在思想上较真、在工作上碰硬,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确保脱贫质量经得起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四)严肃考评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廉洁自律、减轻基层负担的有关规定,把作风建设要求贯穿考评工作始终,推动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严格遵守考评工作纪律,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保证考评结果客观真实。

  联系人:杨 城 356115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县(市、区)、开发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2.市直(中省直)部门包保帮扶工作考评量化赋分明细表。

文档附件:
15附件1:市直(中省直)部门包保帮扶贫困村工作考评量化赋分明细表.xlsx
15附件2:县市区(开发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xls
主办单位:白城市乡村振兴局   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1号   电话:0436-350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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