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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白脱贫发〔2020〕13号)

发布时间:2021-02-09 11:17:00    来源: 收藏
  

 

  

各县(市、区)、白城经济开发区、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现将《白城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和台风灾害对决胜脱贫攻坚带来的影响,稳定脱贫攻坚成效,坚持不停顿、不懈怠、不松劲,全力冲刺,大干苦战一百天,推动各地各部门持续保持决战决胜的姿态,扎实做好巩固提升、补齐短板、全面收尾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决战决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结合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查漏补缺”专项行动,各县(市、区)组织力量,对所有贫困村、贫困户、边缘户开展一次全面入户排查,全面排查脱贫标准达标情况,全面排查“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小额信贷、消费扶贫、转移就业等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排查“三类重点人群”监测帮扶情况,全面排查各级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部达标。

  三、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再排查再巩固再提升。坚持市县联动,以县(市、区)为主体,市级行业部门强化工作统筹指导,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再排查再巩固再提升。

  1. 严格进行排查。严格对照贫困退出和国家普查的相应指标,围绕贫困户收入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完成情况,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情况,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做到所有县、乡、村,所有贫困户,所有纳入监测的边缘户全覆盖,逐县逐村逐人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在10月底前清零销号,补齐工作短板。(各县市区,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 强化动态管理。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重点关注危房改造和饮水安全存量完成、增量解决和变量应对情况,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发现的问题和短板,抓紧补齐;工作中不保准、叫不硬的,抓紧巩固提升,确保10月底前全面达标。(各县市区,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 克服灾情影响。①抓紧落实受损房、水、电、路设施的拆、改、修、建措施,特别是房屋拆除重建的一定要抢在上冻前建成入住,牢牢守住受灾地区贫困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底线。(各县市区,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②抓紧组织生产自救,协调做好扶贫产业保险快速理赔,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挽回灾害损失。通过增设公益岗、转移就业、综合保障兜底、发展扶贫项目、包保部门帮扶等措施,提高受灾群众收入,严防受灾户收入滑落到贫困线以下。(各县市区,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各包保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③立足现有资金渠道和政策,对灾情影响严重的乡、村给予倾斜支持,对受灾贫困群众给予优先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资金可结合实际调整用于针对性帮扶,受灾地区可调整脱贫攻坚项目库优先安排实施减灾防贫急需的扶贫项目。(各县市区,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各包保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持续推动产业就业扶贫提质增效

  4. 加强扶贫资产管理。以县为单位,按经营性、公益性和到户类资产三大类,摸准底数、分类归档,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再进一步明确权属,规范管护运营和收益分配,形成良性运转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

  5.持续发展产业扶贫。①围绕“双带四增”产业扶贫模式,进一步完善利益联接机制,带户机制至少延续到2025年底,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要逐村逐户排查带户合同或带户机制,对今年到期的,要抓紧重新签订。(各县市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②进一步完善光伏扶贫上网电费与国家补贴的使用机制,严防补贴资金趴账。(各县市区,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③各级包保部门、相关行业部门、基层乡村等要做好庭院经济产品、特色农畜产品等各类扶贫产品的营销,确保尽快形成收益支撑脱贫大局。在发展扶贫车间的同时,加快发展扶贫驿站。(各县市区,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各包保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⑤按照全年建设任务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各类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所有项目按时完工,如期兑现分红协议。(各县市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

  6.狠抓稳岗就业。①紧盯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总数不低于去年的工作要求,抓住“省外省内”和“就地就近”两个方面,逐户逐人研究针对性举措,强化跟踪服务,千方百计做好稳岗就业工作。以县为单位,建立《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台账》,并实行双周报送制度,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和市扶贫办备案。(各县市区,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②落实好光伏扶贫收益80%以上用于公益岗位工资及村级公益事业劳务支出的要求,强化兜底安置,推动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都有人就业、都有务工收入。(各县市区,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③各地对开发公益岗位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和工资报酬台账,杜绝走形式,坚决避免 “养懒汉”现象。(各县市区,市扶贫办、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全力推进小额信贷工作

  7.加强小额信贷组织领导。各地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专班,专班成员由县(市、区)分管领导、扶贫办、银保监局、财政局、金融办,以及具体承办的金融机构人员组成,负责本地小额信贷的具体指导、统筹调度、推动落实等工作。(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8.组织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排查工作。各地要对贫困户及边缘户全面开展入户摸排,全部评级授信,摸清贷款意愿,建立工作台账,对需求比较集中连片的乡村可以集中研究新上项目或者在现有项目上嫁接,发展小额信贷支持的扶贫项目,进一步提升户贷率,确保户贷率达到40%,争取户贷率达到50%。(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9.紧盯“一率一量”。主要是围绕可贷范围内贫困户的总体户贷率和已贷款贫困户的平均户贷量,对信用良好、有劳动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的贫困户和边缘户争取应贷尽贷,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壮大产业,最大限度释放小额信贷政策红利。同时,严格控制逾期。(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消费扶贫工作

  10.建设“专柜专区专馆”。全市完成布放运营消费扶贫专柜300台,每县开辟2-3个商超扶贫专区,各地将具备条件的第一书记代言产品门店、相关扶贫电商基地等扶贫产品经营场所,规范完善为消费扶贫专馆。(各县市区,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11.加强政府采购支持。鼓励和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力度,指导各级预算单位积极通过“扶贫832”网络销售平台采购扶贫产品,完成预留份额采购任务。(各县市区,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2.扎实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加强统筹协调和宣传推广,尽最大可能扩大影响力、加大购销量。紧紧抓住国庆节、中秋节、国家扶贫日等节点,组织和动员包保部门、帮扶责任人,积极采购扶贫产品,做好扶贫产品销售工作。(各县市区,市扶贫办、各包保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全面落实稳脱贫防返贫政策措施

  13.进一步落实防返贫监测机制。全面推进动态监测帮扶、骤贫处置、临贫预警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尤其对受疫情和台风灾情严重影响、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一般农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采取帮扶措施,防止发生新的贫困。同时,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现有的攻坚责任、政策、帮扶、监管都要继续坚持,决不允许打折扣或搞变通,防止因政策力度突然降低、帮扶力量骤然减弱造成返贫致贫。(市扶贫办,各县市区负责落实)

  14.加大综合保障力度。严格按照应兜尽兜、不留缺口的原则,突出未脱贫户、脱贫不稳户、边缘户“三类重点群体”,逐一对标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等政策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兑现保障待遇。特别是今年新纳入的低保对象,按照省里要求,全部兑现全年低保补助金。(各县市区,市民政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5.确保未脱贫人口达到退出标准。紧盯今年脱贫计划,针对1526名未脱贫人口,各县(市、区)全面开展自查,逐户入户排查梳理退出指标达标情况,并对入户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建立两个台账,并逐一整改问题,11月份启动脱贫退出程序,确保现有贫困人口全部退出贫困序列。(各县市区,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16.持续加强脱贫不稳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针对2206名脱贫不稳人口和4755名贫困边缘人口,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及村两委等,逐月入户了解情况,并建立工作记录手册,紧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对出现的困难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帮扶,推动脱贫不稳人群实现稳定脱贫,推动贫困边缘户进一步提升收入,确保不返贫不致贫。(各县市区,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六)抓好各类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

  17.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各类问题整改不放松,针对各级成效考核、巡视、督查、检查、调研等反馈的各类问题,特别是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以及“回头看”反馈问题,2019年度国检、省检反馈问题,以县(市、区)为主体,全面梳理整改进展,对各部门整改措施、相应痕迹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市扶贫办,各县市区负责落实)

  18.加强整改推进调度。对各地、各相关部门负责的问题整改工作保持常态化调度,对未整改完的事项坚持周调度机制,动态跟进,尤其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要在现有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市扶贫办,各县市区负责落实)                           

  (七)努力做好总结宣传工作

  19.做好工作总结。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取得的成就、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在10月中旬前完成5年和1年“两个总结”,全面展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成效。(市扶贫办,各县市区负责落实)

  20.加强宣传。宣传各地脱贫攻坚取得的显著成效,筹划安排“10·17”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举办脱贫新闻发布会,拍摄脱贫攻坚专题片,举办脱贫攻坚展览,做好脱贫攻坚评选表彰工作。(各县市区,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1.做好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对标国家考核“六个聚焦”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要求,适应今年考核的新变化,完善市级年度成效考核方案,并做好信息系统档案资料、到户帮扶、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等基础工作,既要干得好,又要考得好。(各县市区,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加强对“百日冲刺”的领导,锁定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合力,整合资源力量,坚持尽锐出战,采取超常规举措,全力冲刺100天,确保按期完成未脱贫人口脱贫、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和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各项目标任务。

  (二)凝聚攻坚合力。各地各部门既要坚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瞄准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向脱贫攻坚聚焦、各种资源向脱贫攻坚聚集、各方力量向脱贫攻坚聚合,形成强大攻坚合力。要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目标,以实施“百日冲刺”集中行动为抓手,精准施策、精准发力,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位,不漏一户一人。

  (三)严格督查督战。市扶贫办将建立周调度机制,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百日冲刺”等情况进行调度和督促。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责任、查认识、查作风。对工作不落实,工作不认真,进度缓慢,作风不扎实的,随时通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四)确保工作实效。各县(市、区)作为工作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作为行业主体,要在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推进载体、督查检查、反馈通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形成市、县联动的良好局面。对“百日冲刺”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立竿见影;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期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需要长期推进的,要制定完善制度,做到常抓不懈。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主办单位:白城市乡村振兴局   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1号   电话:0436-350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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