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白城经济开发区、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现将《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查漏补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查漏补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查漏补缺专项行动”,进一步查找和补齐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做好巩固提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盯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各项工作任务,集中利用下半年的时间,坚持市县联动、条块协同的原则,持续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开展动态排查,及时找准和补齐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进一步巩固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成效和脱贫质量,确保全市脱贫攻坚质量高、成色足。
二、主要对象
镇赉、大安、通榆3个国贫县,洮南、洮北2个省贫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不稳定脱贫户、贫困边缘户。
三、主要任务
(一)住房安全方面。对危房改造开展排查,动态掌握贫困户住房情况,全面健全完善农户危房改造档案,确保内容规范、资料完整,真实准确。重点排查:1.现有房屋是否为安全住房;2.危房改造后新房质量情况;3.旧房灭迹情况;4.无房户安置情况(以租房方式解决必须有3年以上租房合同);5.危房改造档案情况;6.贫困户住彩钢房情况。(市住建局负责落实)
(二)安全饮水方面。严格落实水利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对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村屯,动态跟踪供水工程运行以及水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饮水安全问题。重点排查:1.水质检测情况;2.水量情况;3.冻堵情况以及以前年度冻堵问题整改情况;4.水质是否混浊异味;5.井房周边30米卫生情况;6.水费收缴机制落实情况。(市水利局负责落实)
(三)健康扶贫方面。动态跟踪贫困户医疗保障情况,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重点排查:1.是否开展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服务工作;2.贫困人口签约服务是否“应签尽签”、“一人一策”建册管理是否“应管尽管”、贫困人口患大病是否“应治尽治”、健康档案是否“应建尽建”;3.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执行情况;4.村卫生室达标建设情况;5.贫困户病患数据信息和政策知晓率情况;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边缘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情况;7.贫困人口医保扶贫待遇落实情况;8.符合门诊慢病特病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待遇管理情况。(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教育扶贫方面。推进教育精准帮扶,确保各项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重点排查:1.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适龄儿童是否全部接受义务教育;2.在域内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是否享受学前资助和免保教费;3.在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是否享受“两免一补”和免保校车费,国贫县困难学生是否享受免费营养午餐;4.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是否享受到助学金、免学费和免住宿费;5.在域内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是否享受“两免一补”和生活补助。(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五)产业扶贫和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继续坚持“双带四增”产业扶贫模式,持续实施做强龙头企业、培育小微企业、规范合作社“三个计划”,带户机制至少延续到2022年底,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同时,进一步完善村屯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到位、不反弹。重点排查:1.产业扶贫分红情况;2.农村村屯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运行情况。(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
(六)社会保障兜底方面。持续开展低保、残疾人保障等各类政策落实,重点排查:1.低保兜底、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2.“脱贫渐退”政策是否落实到位;3.因疫致贫返贫兜底政策是否落实到位;4.贫困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5.贫困村建立农村康复室完成情况;6.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农村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就学补助申报情况;7.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市民政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七)党建促脱贫方面。坚持“围绕脱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脱贫”,促进党建工作与脱贫工作深度融合。重点排查:1.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2.村部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3.驻村干部管理情况;4.部门包保帮扶及包保干部发挥作用情况;5.扶贫干部培训情况;6.农村基层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情况;7.扶贫领域作风整治情况。(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纪委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八)其他工作方面。重点排查:1.就业扶贫政策的落实,公益岗位覆盖,扶贫车间创建及运行情况;2.小额信贷工作落实情况;3.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工作开展情况;4.“三类重点人群”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情况;5.消费扶贫工作推进情况;6.省内扶贫协作项目落实情况。(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方法步骤
本次“查漏补缺专项行动”分为部署培训、实地排查和问题整改3个阶段。
一是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坚持市县联动开展排查,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地“查漏补缺专项行动”。各相关行业部门、各县(市区)都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二是摸底排查。按照排查内容,坚持逐项逐条开展入户排查。各行业部门在每个县(市、区)抽查500户。各县(市、区)自查500户,每个县累计抽查1000户。排查结束后要详细梳理排查情况,汇总问题清单(见附件2),确保问题排查全面。
三是问题整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反馈给相关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针对排查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研究解决措施,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于10月底前全部解决。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照目标标准,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二)强化属地责任。各地要强化责任意识,迅速按照市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要精心安排,围绕退出标准和群众满意度等关键指标,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补短板强弱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行业责任。市直相关行业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工作谋划、指导、督促、推动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迅速落地。要强化担当,真抓实干,坚决杜绝层层安排部署,层层转嫁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落地有声。
(四)实行定期调度。查漏补缺工作正式启动后,各地各行业部门要建立查漏补缺工作台账,明确联系人,并第一时间上报市扶贫办,市扶贫办坚持双周调度机制,各相关部门每双周向市扶贫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没有进展也要做到零报告,确保各项及时启动、顺利推进。
市扶贫办联系人员:杨瑞豪
联系电话:3566662
附件1:排查内容清单
附件2:排查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