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
刘 波
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耕民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旭
协助局长分管渔业监管、水产养殖、园艺特产等工作。分管园艺特产科、水产养殖科,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协助党组书记分管机关党建、纪检、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群团、人事、绩效考核、创城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贵宝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王钦锋
协助局长分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域经济、机关政务、后勤保障、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乡村建设、农村社会事务、农田建设管理。分管综合调研科(县域经济办公室)、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乡村建设促进科、防疫监督和兽医药政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黑土地保护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市农村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市农田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联系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市农广校)、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正兴商务宾馆(原农业局招待所)。
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浩然
协助局长分管巩固脱贫成果、产业扶贫、监督检查、定点帮扶、局驻村帮扶、科学技术、环保督察、河湖长制、秸秆综合利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审批、农机、种业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等工作。分管帮扶科(区域协作促进科)、监督检查科(科学技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
协助党组书记分管机关党建、纪检、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群团、人事、绩效考核、创城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联系市农牧机械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