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和金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验收单位的项目为2023年度设施园艺建设项目(包含新建棚室补助、“菜篮子”基地建设和棚膜大县审核)、老旧棚室改造项目和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验收工作。验收费用不高于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
二、工作内容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设施园艺)项目实施方案(指南)》(吉农办计财发[2023]4号)、《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联发〔2023〕20号)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园发〔2023〕2号)要求,参照各地“菜篮子”基地建设方案,对全省园艺特产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据初步调度统计,设施园艺建设项目:全省新建棚膜园区76个、面积5800亩左右,共涉及40余个县(市、区),需实地对棚室面积进行测量,按照30-49亩园区抽查40%、50-69亩园区抽查60%;70-99亩园区抽查80%;100亩以上园区抽查100%的原则进行验收。“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需赴永吉县、松原市城区和通榆县对基地投资情况进行验收。棚膜大县需核实上报面积的准确性。老旧棚室改造项目:按照一定的比例开展实地核查,主要是对老旧棚室改造是否符合文件补助方向,投资是否合理给予认定。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按照一定的比例开展实地核查,主要是对贴息建设的方向是否符合文件标准,贴息手续是否齐全等。
验收工作需要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完成,上交正式的验收报告。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必须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入驻企业,需具有农林项目验收资质的公司。
2.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验收组,确定验收负责人,并对验收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3.申报单位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书)。
(二)验收组负责人
1.验收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验收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保按期完成验收任务。
3.验收负责人必须参加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阶段性成果汇报及验收评审会,汇报结果。
四、选聘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邮寄的纸质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1.申请单位按照规范格式要求,填报申报书(企业资质证明、企业简介、承担过的验收项目和承担本项目预期价格),并在规定位置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填写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未要求内容无需罗列。申报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2.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一式五份纸质《申报书》至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园艺特产处(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信封上须注明:吉林省2023年度园艺特产业项目验收工作申报。
3.组织评审。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将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从申报单位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和近三年工作业绩,择优遴选验收承担单位。
4.公布结果。项目验收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结果。
五、其他要求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23年12月中旬与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签订后正式启动验收工作。承担单位应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验收各项任务。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