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公布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承担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制化建设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