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重要决策,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和省的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标准规范,拟订行业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在我市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