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其他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许可证发放和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和其他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