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法治财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财税体制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取得明显成效,现将财政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市委印发《法治白城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白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党对法治财政建设的领导,健全法治财政建设组织领导机制。调整完善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部门分工落实的法治财政建设领导机构,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法治财政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的法治财政建设领导体系。紧紧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大局,结合法治财政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聘请法律顾问为局机关提供及时、高效、高质量的法律顾问服务,有效防范财政业务法律风险。将法治财政建设实效作为衡量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个人年终考核范围,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法治财政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一是实施“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成立市财政局推进“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细划工作措施,对标对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会同市发改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转发涉及市直取消、停征、减免、暂停、降低标准等方面政策性文件,更新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确保了收费信息的及时透明。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网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从源头上规范收缴行为,提高智能化监控效率,白城市作为全省首批地市级试点城市,现已完成除罚没收入以外政府非税收入全流程一体化业务闭环管理工作任务。非税收缴电子化工作的有效推进,打通了便民缴费“最后一公里”,保障了政府非税收入实时足额缴库。
(三)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开展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确保出台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先后开展涉及资金管理等方面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城镇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等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三是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涵盖党建、行政、事务、财务、廉政等方面。对现有的各项制度进行完善、创新,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一是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程序。进步一修订完善《白城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白城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白城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实施细则》,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实施常态化专业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的申领及年审工作,2021年共有40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国家重大法律法规执行和重大资金政策落实情况,建立起了贯穿资金运行全过程,覆盖财政财务管理全领域的财政监督管理体系。
(五)强化对财政权力的监督。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内控流程,全面梳理岗位设置,调整不相容岗位,实现财政业务全覆盖。根据各科室(单位)的主要业务流程,制定主要业务风险定期上报及定期监督制度,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主要业务风险的发生。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将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财政业务规范运行。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
(六)认真推进财政普法宣贯。一是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了相关科室普法的工作任务,将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组会和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办公场所电子屏等开展普法宣传。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办公楼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并接受群众咨询,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局法治财政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与社会主体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也逐渐增多。我局的法治财政建设与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战略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面临的问题依然不少。随着财税改革的不断深化,对财政干部的法治素养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有效抓手。二是尽管我局加大了普法培训力度,但受年龄结构、业务经验等因素的制约,工作中仍然缺少既精通财政业务知识,又具备较高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方式。坚持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财税体制改革目标,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推进“互联网+财政法治宣传”行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完善财政法治制度建设。结合财政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发挥法规制度在规范理财行为、约束权力运行方面的作用。健全约束机制,规范理财行为。按照效率与约束兼顾的要求,规范理财程序,健全理财行为制约机制,提高理财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
(三)加强领导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事务的水平。加强对财政工作人员新知识、新政策、新制度的培训,提升财政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服务,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制观念,自觉养成遇事思法,办事依法、行必守法得工作习惯,努力打造一支懂财政、通法律、政治强、作风硬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使我们财政队伍的法治建设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为构建“一城三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