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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8 11:3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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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白城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履行民政行政职能,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自律、守法诚信”的法治民政为目标,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积极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白城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白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与民政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将《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重要文件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行职能,推进工作开展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我市民政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共梳理出各类事项44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许可7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二是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我局出台了《白城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白城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白城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白城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制度》4项制度,并明确了具体操作流程。三是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吉营商环境[2021]9号)文件要求,我局执法检查工作人员全部在“我要执法”APP中配置检查账号,并认领检查事项,熟练操作流程,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与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
  (二)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行重大行政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我局制定完善了《白城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白城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对涉及民政系统的重要工作安排、人事任免、资金分配使用、物资采购和重大项目建设及对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都进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并及时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4件次,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为进一步推动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我局重新修订行政执法包容审慎四项清单。出台了《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有关制度的通知》,明确了行政执法目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
  (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引导民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2021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
  (五)宣传培训情况。一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点,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常年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我局业务工作进行事前法律风险评估,全方位进行依法行政监督。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二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力度,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相关事宜。
  三、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对县级民政部门指导的不够深入。二是专业人才缺乏。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对民政领域相关法律研究的还不够深入,专业性、系统性人才队伍还未建立;三是对社会组织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尤其是对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发现的不够及时,监督举报渠道不够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专项报告绿色通道机制和定期例会制度,为民政决策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听取广大群众、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探索推行专家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后评估制度,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全面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拓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渠道,坚持自学为主,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围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班,认真组织公职人员参加统一学法用法考试。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健全完善公职人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纳入晋升考核范围。
  (三)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重点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城乡低保、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民生项目和公益事业、社会治理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将各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进行解读和宣传。对涉及民政部门的敏感性事件、社会关注度高的负面舆情信息,及时研判处理。
  (四)继续加强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由于我局民政综合执法支队还不够完善,制度的健全和落实还需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在法治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省厅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三项制度”工作指标要求,全面推行民政领域依法行政,促进民政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五)提升民政普法宣传实效。围绕中心工作和重要节点,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铸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不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行执法普法“清单化”,促进民政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围绕《民法典》等相关内容,突出民政重点业务领域,贴近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充分利用民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强新出台民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宣传解读力度,将立法施法过程与宣传普法过程相融合。认真做好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总结先进经验,固强补弱、提质增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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