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民政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白城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履行民政行政职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白城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与民政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带领全局干部集中学习,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际工作。
二、依法履行职能,强化头筹谋划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2020年9月11日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我局出台了《白城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白城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白城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白城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制度》4项制度,明确了具体操作流程,并认真贯彻执行。二是进一步推动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2021年9月22日经第二十二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有关制度的通知》,依据白城市民政局权责事项清单,对市直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相关制度进行重新修订,梳理了行政执法目录,明确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三是贯彻宽严相济执法理念。经2021年第二十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白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重新修订白城市民政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四项清单。
(二)抓实抓紧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印发了《白城市民政局法治民政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大民政普法工作力度,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提升依法执政能力,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氛围,深入推进政府法治建设,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二是积极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编制跨部门双随机计划4条,涉及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管理等民政重点领域,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检查工作。同时我局执法检查工作人员全部在“我要执法”APP中配置检查账号,并认领检查事项,熟练操作流程。三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民政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共梳理出各类事项48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许可13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
(三)深入开展府院联动工作。一是主动作为,研究部署全面拓宽我市司法救助资金筹措渠道,配合司法部门扎实推进全市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建设。与司法部门达成协议,在白城市慈善总会建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独立账户,为我市司法救助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全力推动此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的职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司法救助对象纳入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范围,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二是指导各县(市、区)健全完善网格准入制度,实行清单管理、准入联审。为规范网格工作职能职责,科学合理定量网格员工作任务,提升我市网格管理服务水平,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政数局出台了《关于建立社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白民联发〔2020〕1号)。文件规定了村(社区)网格事务准入事项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机构、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做到有法可依、有理可循。三是指导各县(市、区)对“法官进村(社区)网格”工作事项实行准入联审机制,制作了“社区法官”工作制度公示牌,社区法官按照《工作职责清单》,采取“法官+社区”、“网络+网格”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服务活动。积极开展诉调对接,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依托,会同基层综治单位一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44条,其中通知公告30条、财政预决算1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工作动态9条、其他2条。突出民政主责主业和群众关注重点热点,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二是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共收到线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主要涉及社会救助领域。严格依据《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了解申请人遇到的问题及诉求,及时转交相关业务科室,认真执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均依法按时完成,答复率100%,满意度100%。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未产生收费情况。三是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发布信息实行“先审后发”原则,切实把好政治观、政策关、内容关,确保政务信息和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及时、安全。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持续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信息公开。确认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17件、失效0件、废止0件。
(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动员全市各社区在品牌社会组织的助推帮扶下,成立备案制普法和法律援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目前,新成立备案制普法和法律援助类社区社会组织32个,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300余场次,服务8000余人次。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分别以未成年人保护、民法典为宣传主题,营造了良好学法氛围,提高了公众知晓率,通过悬挂条幅、LED显示屏宣传救助、未保政策,发放印有救助法规、未保政策的宣传单宣传救助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三是党组带头学法。我局于第十次党组会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民法典》等理论知识,进一步扩大学习宣传工作成效,推动法治学习长效化、常态化。
三、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还需强化。部分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法治素养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到位,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自觉性还有待提高,教育培训深度和广度还需要加强,与学法用法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专业人才缺乏。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对民政领域相关法律研究的还不够深入,专业性、系统性人才队伍还未建立;三是对社会组织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尤其是对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发现的不够及时,监督举报渠道不够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学思践悟中找方向、找思路、找方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措施分工的落实,充分发挥法治对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法治化轨道上深入推进民政管理服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听取广大群众、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
(三)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证照分离”改革,提升服务质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四)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重点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城乡低保、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民生项目和公益事业、社会治理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将各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进行解读和宣传。对涉及民政部门的敏感性事件、社会关注度高的负面舆情信息,及时研判处理。
(五)提升民政普法宣传实效。全面落实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指导和督促各地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畅通普法渠道,丰富普法形式,不断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白城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