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能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市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能源工作,全面提升能源依法治理水平,不断将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
(一)持续强化依法行政思维,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党组书记、局长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了能源法治工作高位推动、高标准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政治学习计划,积极引导全局党员学习法治理论、树牢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思维,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扎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认真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等程序有效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持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根基不断夯实
一是积极推进能源立法进程。自觉强化主责意识,针对国家、吉林省关于加氢站管理的政策迟迟未发布,为加快推进我市加氢站建设工作,规范加氢站管理与运营,组织起草了白城市加氢站管理实施意见,在政府常务会上通过,并向社会公布。《白城市加氢站管理实施意见》解决了加氢站在手续办理上存在的堵点、难点,确保加氢站项目顺利推进。二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从梳理廉政风险点入手,对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责进行明晰,紧盯管权、管人、管事这个重点,深入查找漏洞,力争补齐制度短板。贯彻落实“权责相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行政法原则,明确什么事该谁管、谁来做、如何做等问题,着力解决“互相推诿、流程模糊”等问题,逐一明确职权事项运行各环节对应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事项。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2年,市能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工作力量较薄弱,法制人员短缺,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二是宣传教育的方式手段不够多样化,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理论指导实践能力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第二周期法治政府创建,以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能源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做好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全权利运行,持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将能源依法治理贯彻到能源管理各环节。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的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做好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委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质量,定期开展文件清理。
二是进一步推进机关普法工作。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健全领导体制,强化协调协作,完善考核评估。坚持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实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动法治机关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普法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根据不同对象,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为提升我市能源领域依法行政能力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提升办电便捷度、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压减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三个重点环节开展工作,持续优化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模式。严格落实《白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23)》,为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和实施“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保障。
白城市能源局
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