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现将白城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秉公执法,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水平,全局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为维护全市环境安全和生态环境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健全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制和执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从领导重视到工作组织落实,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
2.重视依法行政。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提到日常议事日程。同时,聘请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行政机关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进行法律咨询、指导。
3.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遵守回避、公开、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建立健全了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严守执法程序
市生态环境局采取多种举措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建章立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定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系列制度;二是增强办案透明度。在办理案件中,坚持逐级审批立案,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和执行处罚决定,局法制科负责案卷的审核并组织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委员会对案件进行评议并形成处理意见,逐级审批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多渠道向全社会公开信息。
(三)规范行政执法文书
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规定的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推行使用规范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在各项法律文书中,做到行政相对人信息记载清楚、案件事实表述完整、案件证据逐一列举、适用法律全面引用、说明行政相对人观点采纳与否的理由和不履行决定的法律后果,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四)落实自由裁量规定
切实按照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吉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要求,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行政执法随意性。
(五)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所有执法证持有者都是在编在岗人员,并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名录。
(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为促进依法行政,增强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及时发布环保要闻、工作动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七)注重法治宣传
一是利用媒体传播效应形成共鸣,正确舆论导向积极树立。充分利用《中国环境报》、《吉林环境》、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等国家、省级媒体和我市《白城日报》、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等主流新闻媒体和重要媒体,积极主动宣传报道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部署、工作进展、工作成果。
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学习宣传。开展 “六五”世界环境日、“一二.四”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宪法、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活动。
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是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度。三是身体力行下到一线,亲自督办重要工作任务。
三、存在不足
(一)执法岗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基层执法人员中环保专业和法律专业人员少、年龄大,学历普遍不高,严重缺乏既懂法又熟悉业务的人员,与环境管理工作需要存有差距。
(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高
部分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工作方式简单,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肤浅,执行法律法规程序不够规范,适用依据不够准确,执法素质与环境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
(三)环境执法培训工作不到位
环境执法培训存在模式单一、内容不全面、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基层培训经费不足,执法人员培训机会少,培训内容、方式与实践结合性不够强,培训效果不理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扎实推进工作,多宣传工作亮点,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管理的氛围。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审批分类分级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遵守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窗口服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行为。
三是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贯彻落实《纲要》为指南,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主动作为,团结一致,为保障全市环境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