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白城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水利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依法行政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 实行“五办”政务服务提升工程。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服务提升工程,持续强化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工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行政审批环节“瘦身”、审批效能“提速”,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和群众对水利政务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重新梳理上报权责清单共计130条,“一网通办”清单64条。共为企业、群众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92件,事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达100%。累计接待群众咨询300余人次,接受电话咨询160余次。
2、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水利局坚持立足岗位职能,聚焦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问题,全面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由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水政监察支队编制完成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共计98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22项,从轻处罚事项32项,减轻处罚事项31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13项。最大限度减少了对管理对象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依法维护了公民、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抓好我市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2022年白城市水利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评选了白城市水利局2021年度诚信红名单2个。在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与项目法人单位签署招标投标信用承诺书22份。
(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依法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全覆盖防控体系。督促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农村供水水源地30米内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定期对井房进行消毒杀菌,对净水设备进行反冲洗,确保了农村饮水安全。按照市委要求组织开展了“双报到”、“双三长”活动。组织抽调210名干部职工,下沉到阳光社区32栋楼、139个单元、1840户开展疫情防控。组织完成了5轮入户及电话摸排、核酸检测点位扫码、为居民订购食品药品、常态化核酸检测、步行街内便民核酸采样等工作,为确保防疫安全做出水利贡献。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完善了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组织制定了《白城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公示制度》《白城市水利局关于水利工程建设中违法行为处罚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白城市水利局关于重大案件查处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白城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纳入《白城市水利局“制度建设年”活动制度汇编》,并下发至各科室及基层单位贯彻执行。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通过梳理行政权力运行的全链条流程、关键步骤和重点环节,编制了“水行政处罚、水行政强制、水行政检查、水行政审批”四张流程图,并应用于具体执法工作中。流程图的实行,优化细化固化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行的关键环节,将有效降低错案发生率,避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发生。另外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完成了“执法决定书、行政建议书、信用承诺书”文书样本的制定工作,对依照“四张清单”作出的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的执法案件,规定必须同步下发相应的执法决定书、行政建议书和信用承诺书,进一步严密了执法程序,规范了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公正。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落实决策程序,打造制度完善、流程规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制定了《白城市水利局关于实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坚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党组班子带头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带头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推进党务公开,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在局党组会上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在党组会上传达。聘请了法律顾问,请专业人员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有效提升了领导班子谋全局、抓大事、议大事的水平。
(五)推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高效运行
1、 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按照市市场监督局要求,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项,其中部门内双随机计划3项、跨部门双随机计划3项。分别委托白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白城市水资源管理中心、白城市水政监察支队完成此项工作。抽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取水许可证是否办理及水资源费是否缴纳等内容,检查企业58个,抽查16个生产建设单位,检查事项17项,检查事项覆盖率100%。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全部完成,检查结果已填报完成并公示。根据水利部《水政监察工作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水利局依法与水政监察支队签订了《水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水政监察支队负责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在具体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注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告诫约谈等措施,及时教育整改和纠正管理对象的轻微违法行为,杜绝“一刀切”式执法,使执法效果最大化、最优化。
2、积极开展水法规宣传。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工作中,充分分析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灵活、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宣传效果。在白城市水利局门户网站、指尖白城微信公众号、白城水利之窗公众号、白城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号、白城水利新浪微博等媒体平台发布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紧扣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围绕纪念水土保持法施行11周年,在市水利系统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和条幅。通过中国移动发送“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公益短信8000条。3月份,制作地下水条例、河湖长制和水土保持法宣传单,与大润发、欧亚购物中心等沟通,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宣传单和纪念品委托相关单位门口扫码人员帮助发放。同时在疫情形势不紧张时,组织人员到市民广场、欧亚购物中心等地现场发放宣传单和纪念品,累计发放宣传单5000张,纪念品2000套。
3、依法化解水事纠纷。开展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对市区内34户企业取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开展了“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制止违法行为29起;追究破坏生态环境盗卖河道黑土案件9起;依法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排查整治销号“四乱”问题32个;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销号碍洪问题80个;依法开展水事矛盾纠纷化解排查,消除纠纷苗头3处,确保了水事安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1、认真履行法治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组织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职责。制定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行政审批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2、增强学法用法意识。局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2022年7月5日,省水利厅举办了法治建设专题讲座,特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从提升我省河湖管理执法用法能力与水利行业执法水平等内容进行了详解,培训以视频形式进行,局领导及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市水政监察支队存在人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无法律专业人才,且执法装备严重短缺,执法经费严重不足等问题。另外,执法监督缺乏合力,监督问责相对弱化,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
2、水依法行政能力亟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淡薄,在安排具体工作、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常靠主观、靠经验作决断,没有完全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依法行政培训的长期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还远远不够,培训的形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全力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取水、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化解水事矛盾纠纷。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强化水法律法规宣传。多种形式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有效增强群众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及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管水的浓厚氛围。
3、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业务应用,实现平台监管常态化。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标准化。加强监管事项行为数据覆盖,深入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平台监管常态化。
白城市水利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