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项法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法治治理能力。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将法规科审查意见采纳情况作为主任办公会必备上会材料,开展文件合法性及是否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审查33件,对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7个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确定保留执行。
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双公示”平台及时公示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信息,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执法记录仪及数据传输设备使用培训,做到了执法全过程可追溯。落实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科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报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吉林通业律师事务所王凤娟律师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推进依法治理中的作用。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一是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2023年,全市各监督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了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市国家双随机抽检共679家,监督完成679家,任务完成644家,任务关闭35家,完成率94.85%,完结率100%。行政处罚8家,罚款人民币0.9万元。
二是开展卫生监督五个专项检查。2023年5月—10月对全市96家放射诊疗服务医疗机构、16家医疗美容机构、6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血站、1家120急救中心进行了全覆盖督导检查工作。共计立案9起,责令停产停业0家,罚款8.1万元,警告6家,下发监督意见书59份,下发督办单4份。
三是开展抗抑菌制剂监督检查。对辖区内100家大型连锁医药公司部门逐一核查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合规情况,抗抑菌制剂是否添加激素等违禁物质的情况。针对一些经营单位对消毒产品概念不清,自我监管意识不强等问题,对38家药店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涉及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3家药店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0.2万元。
四是开展产前筛查(诊断)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区1家产前筛查机构、6家助产机构、3家妇幼保健机构、4家民营医院、3家个体诊所进行了专项督查和抽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立案3起 ,罚款2.3万元。
五是开展乡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乡镇医疗机构的容器规范包装、医废安全收集、可回收物的规范回收、运送安全管理情况、贮存交接规范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乡镇医疗机构7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立案3起 ,罚款0.8万元。
(三)强化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制作质量。
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白城市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全市各监督机构共对全市22份2021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0日案卷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增加了各县(市、区)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机会,使大家对卫生监督执法、案卷制作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加强联动,整治医疗秩序。我委历来重视对医疗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管,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作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由委医政科、中医科、基层妇幼科和疾控监督科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二是强化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在日常监管中,以民营医院、门诊部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以医疗机构许可证管理、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医疗广告发布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严把许可校验、强化医务人员法制意识等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1、严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关。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年审校验时,将医疗机构开设诊疗科目是否与核准科目相符,名称与核准名称是否一致,医护人员是否持证执业等作为审核关键要素,发现有违规违法现象的一律不予校验。
2、加强对医护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执业意识。一方面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内部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医疗机构整体法制意识。
3、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特别是对聘用非卫技人员、超范围执业、开设未核准诊疗科目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目前,我市各民营医疗机构开设诊疗科目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全部相符,无超范围执业和聘用非卫技人员执业行为。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健全和落实医疗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医疗保健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医疗核心制度,做到人人知晓,落实到位。加强病案管理,要求医生书写病历严格按照《吉林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制订《医疗质量考评标准》和《护理质量考评标准》,并对临床科室的工作进行监督审查,审查结果与科室绩效工资挂钩。
(五)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改革时限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简政放权,以市政府权责清单为基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取消“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兜底性条款 ,压缩审批环节与时限。按照国家、省级相关政策及时调整办事指南,编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六)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按照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年初召开了“八五”普法工作推进会,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调整了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对接各医疗卫生单位和群众需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宣传活动。
二是打造普法宣传品牌。创新以案普法宣传形式,邀请卫生行政管理人员、一线执法人员、医务人员等,就近年来发生在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典型案例、案卷进行多角度剖析,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精神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进部门法治建设,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研究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中涉及卫生健康的重大事项、研究卫生健康立法、规范性文件的重要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委党委会定期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引领法治建设工作方向。
(二)注重学习引领。
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重要法律法规、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列入重点学习内容。2023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3次,以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医师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发挥了“关键少数”的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将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在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
(三)严格推进依法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充分发挥本单位法治部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四)认真开展述法。
将“述法”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结合年终述职进行“述法”,以述法促履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地方性立法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重大决策文件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查文件报送的及时性要加强;三是通过行政检查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完善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推动依法公开事项的及时性、规范性。在全系统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大力开展法治机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多元综合监管。
加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利用与公安部门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协调机制和行刑衔接制度,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等工作。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分级分类原则,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违信惩戒措施。完善告知承诺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健全新型市场准入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建立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组织做好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多措并举,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