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21年度我局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保障,并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素质
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自然资源管理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履行好自然资源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服务和保障的职责使命。
1、坚持政治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始终围绕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时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鲜明的旗帜、坚决的态度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坚持业务学习,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履职水平。
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全市自然资源工作面广、政策性强的特点,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经过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都有了较大提升。
3、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认真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遵循法治思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法制培训,学习掌握工作所需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支持、鼓励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策法制培训,依法规范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和经办工作流程。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督促和约束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履行职责,有效杜绝了不讲原则、不按政策办事的现象。
(二)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部门职责
1、突出用地供给,抓项目建设服务,要素保障有效发挥。一是重点项目报批进展顺利。通过超前介入,主动服务,保证了重点项目的及时报批。长白铁路、通让线电气化改造、通辽至四平电气化改造铁路、吉林西部供水工程等4个项目按照新法要求组卷上报。二是农用地征转扎实推进。我市需办理征转手续的省重点项目(含三早、国债)32个,总用地1038公顷,其中11个项目、130公顷用地取得批复。全市上报国家和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共计43个,总面积268.1公顷,其中耕地105.8公顷。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做到了占优补优、占补平衡。三是在建项目保障供给。全市共审批供地105宗地,面积222.33公顷,其中:划拨45宗,面积108.26公顷;挂牌出让60宗,面积114.07公顷,出让价款41605.79万元,纯收益21883.05万元。四是批而未供有效化解。认真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白城地区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24.16%,闲置土地处置率达83.92%,地区排名分列全省第三。
2、突出资源保护,抓目标责任考核,整合资源措施有力。一是夯实耕地保护责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做到按“标”考核、对“标”交帐,坚决禁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白城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土地整理项目高质量实施。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不断扩大,全市社会资本参与合作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共34个,计划总投资42.86亿元。三是市本级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显著。协调省厅、自然资源部,申请国家统筹交易水田面积节余指标735公顷,已申报省交易平台纳入国家统筹交易。洮北区洮河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预计新增耕地318.53公顷。洮北区镇南种羊场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预计新增耕地617公顷。四是认真谋划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在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征求意见中,我局提出土地指标收益分配市县两级政府按15%、85%比例分配入库的建议,得到省厅和省政府采纳,为推动我市经济增长、促进财政增收提供了重要保障。贯彻落实省意见,代市政府起草《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管理程序和环节,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科学有序开发利用。
3、突出生态建设,抓资源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执法检查扎实开展。开展违法违规使用、占用集体土地清查整治工作,违法占用耕地等农用地现象得有效遏制;认真开展矿产资源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33件,维护了农耕地使用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二是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全面完成。我市违建别墅问题7件、21栋,已拆除并恢复地貌6件、20栋,没收1件1栋,整治整改率100%。三是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推进。全市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遗留问题36件,其中一类问题33件,完成整改16件,整改率为48.48%;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涉及我市反馈问题共186件,目前已完成整改59件,整改率为31.72%,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白城市共33件,目前已完成整改15件,整改率为45.45%。四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整治进展顺利。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共收到上级下发图斑8759个,其中市级已完成审核上报图斑8199个,保质保量地完成图斑摸排和填报工作。五是绿色矿山建设步伐加快。召开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标准,拟设立4个绿色矿山企业。六是生态修复治理稳步实施。启动了《白城市本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暨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编制工作,摸清了市本级工矿废弃地底数,为实施土地综合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奠定了基础。
4、突出改革创新,抓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民生显著增强。
一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成果显著。我局编制的《澳门管家婆三期必出一期代理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已上报省政府。二是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积极推进规划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工改建设项目协同服务,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三是 “多测合一”改革逐步实施。建立白城市“多测合一”名录库,收录21家测绘资质单位。制定了《白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四是不动产登记改革得到提升。严格按照《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书36356本、不动产权证明7091份。积极推进与省级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对接。五是依规完成三调成果并通过国家核查。进行全市第三次调查面积25758.8平方公里,调查图斑102万个。已做好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汇总分析、成果制作、相关报告编写及调查成果数据公布的准备工作,为深化我市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六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依法依规对全市14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和动态监测,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重大具体事项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如违法案件查处处罚决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建设用地出让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等重大事项一律实行集体会审。进一步规范会审程序,明确参加会审人员的责任,提高会审质量和效率。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机制。统一由局法规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讨论,按照现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法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发布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工作,维护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统一和完整。三是建立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在重大决策和执法活动中,注重考量可能风险,在规划调整、土地征转、土地整治、矿业权设置、地灾防治等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实施前,一律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点,制定风险控制预案,全程进行预防和处理。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二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制度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三是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规定。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性,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复议和诉讼权利。规范执法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和统一行政执法文书。
3、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意见和投诉,按时办理回复,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2021年来市访总量47批次,人数72人次,办结45件。上访人反映的类型主要是征地补偿、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完成复查信访案件3件,中央八巡移交信访件4件,已经办结,完成省委七巡移交信访件3件。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2件,并且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2021年市自然资源党政主要领导,坚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都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充分发挥了局党组在推进我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学法普法工作年度的安排和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组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三)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和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没有出现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不良情况;能够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基层的推进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监察难度加大,由于动态巡查覆盖面积广导致巡查周期长,不能及时发现所有违法用地的情况,部分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较为复杂,执法工作难度增大。三是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在承接老工作、拓展新业务方面还存在本领恐慌、斗争精神不足、抓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四是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还不突出。虽然在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方面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在工作的创新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认真谋划补齐短板。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认真谋划部署,对照2021年的工作得失,查找问题、补齐短板。
(二)创新工作突出亮点。2022要进一步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式,在全面完成好“日常工作、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思路、拓展方法,打造亮点工作和特色工作。
(三)全面提高法治意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全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贯彻《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规范开展土地征收。严格执行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采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方式公开竞争出让采矿权。
(四)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自然资源部门法治建设,全面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强化执法效果,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及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持续抓好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治理,深化和巩固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成果,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五)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抓好我市《法治白城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白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及《白城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重点抓好自然资源新法规、新政策的宣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