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以来,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法治白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全面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全面推进全局的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履职述法报告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大局。坚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都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坚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组织开展惠企政策宣传工作。坚持制度建设与改革创新进行相衔接相促进,按照省级要求强化耕地保护要素保障,并加大制度供给,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规划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工改建设项目协同服务,依托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各类规划许可生成电子证照,共计发放行政许可证书50余件。创造白城特色的不动产服务品牌,依托吉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一窗办事”平台,实现自然资源领域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每日办结业务实时上传至省登记中心形成电子证照,率先在全省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通过协调市税务局、市住房保障办,在市政府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综合咨询窗口”,为企业及群众提供引导、咨询、发号、帮办、预约、土地出让金核算等服务,为企业及群众把好材料关,材料齐全的可直接在“综合咨询窗口”取号后办理相关业务,材料不齐的可通过“综合咨询窗口”出具的一次性告知及材料清单补齐手续后再次申请。经统计,自“综合咨询窗口”开设以来,每天平均接待企业及群众200余人次,共为企业办理登记5千余件,有效提高了咨询窗口的服务效能。
2.严格项目用地监管,做好评估管控。对批准的点状供地项目,各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提出、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实施全要素、全过程的动态联合监管,防止项目区内出现“违建”、“违占”问题。每年年底,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形成年度评估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自然资源厅。
3.进一步推进“多测合一”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吉自然资规﹝2023﹞3号)要求,我市将“多测合一”各阶段测绘业务整合为三个测绘事项。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勘测定界、权籍调查等测绘业务整合为立项用地测绘事项;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的房产预测绘、人防面积预测绘、定位放线、定位验线等测绘业务整合为工程建设施工测绘事项;将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核验测绘、用地检查核验测绘、房产测绘、机动车停车场(库)测量、绿地测量、人防测量、地下管线测量、消防测量、权籍调查更新等测绘业务整合为竣工验收测绘事项。每个事项由项目业主委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服务机构提供测绘服务。严格监督落实本辖区内“多测合一”工作,积极对项目业主和测绘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4.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各地各部门认真学好、用好此项政策,真正解决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中的一些难点问题,争取有所突破。特别是解决好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一些乡村振兴项目的用地审批问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提供相关要件。自然资源部门严格把关,依法依规做好审批工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围绕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和服务企业发展,着眼全市发展大局、主动对接、积极作为,多措并举服务重点项目,加速项目建设进度。一是提前介入,积极主动服务。在项目选址阶段,提前介入,了解企业用地需求,着力为企业在用地选址、审批中提供服务,对项目用地范围进行“一张图”系统审核,规避法律法规不允许使用的地块,为用地单位节省人力物力及时间。同时到征地现场,做好征地补偿有关政策的宣传,协调相关部门为被征地农民解答征地补偿政策,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工作。二是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加快上报审批进度。加强与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力争早日获得批复,加强报批组卷,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业务沟通,提高报批质量和效率。三是持续开展服务企业大调研、服务企业月工作。根据《2023年白城市“服务企业月”活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及时制定了《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服务企业月”活动方案》,同时成立了白城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服务企业月”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营造服务企业氛围、化责任意识,为用地保障工作做贡献。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按照局党组、局长会议议事原则,坚持以《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局党组会议制度》规定,对重要决策、重要议题严格实行会议讨论制,2023年度共计召开党组会20次,局长办公会12次,对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开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决策会议制度,在开展依法决策中,充分发挥局班子和党组成员的智慧和力量,力争避免决策错误。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270 号)规定,对全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按照《澳门管家婆三期必出一期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 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事项内容,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5个法定程序,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定“编制《白城市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管理办法》”等三个事项为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要求,积极配合省级部门针对《耕地保护法》的修改和制定工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本着“预防为主、事前预防、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从事执法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保障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全区耕地、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网格化监管实际应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2023年度,行政处罚案件41件,均涉及非法占地,总面积879.14亩,罚款金额 450余万元。
积极推进卫片执法、自然资源例行督察整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和违建别墅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行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行为,持续做好土地违法违规综合整治行动,对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组织与上级部门对接销号。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从严整改落实,及时督查督办,坚决消除存量、遏制新增。
2023年度,制定《白城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执法查处卷宗评查方案》,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从主体认定、事实和证据、履行程序、适用法律、文书规范、案卷归档等方面对案卷内容逐项审查,逐个案卷进行打分并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累计评查卷宗49件,优秀35件,合格14件。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与监管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机制,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局依申请公开的主体和范围、工作程序以及相关责任进行了明确。按照国家“双公示”工作统一要求,将产生的行政许可信息形成台账,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进行公示15项,2023年,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及白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共计发布信息135条,其中通知通告53条,动态要闻65条,政策文件4条,政策解读7条,党建信息3条,其他信息3条,“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清单实施率和覆盖率均达到100%。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意见和投诉,按时办理回复,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并且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2023年,市访总量17批次、28人次。上访人反映问题的类型主要是征地补偿、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化解部信访平台积案9件,化解部交办的“中联办2526批次”信访积案12件,化解省交办的“中联办2526批次”信访积案11件。2023年行政诉讼4件,复议案件4件,均为发生纠错案件,我局积极与法院、司法局之间进行良性互动,配合人民法院进行行政审判活动,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履行行政文书裁决事项,保障了当事人合法利益。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按照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文件的清理,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出口关”,严格规范制发程序、确保文件合法有效。一是加强制发程序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对有关行政措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要认真评估论证。三是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四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五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防止违法决策、专断决策、"拍脑袋"决策。六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通过或批准之后,及时公开发布。经统计,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6个,废止2个保留4个,未制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相关政策文件。
(九)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安排局属各科室、单位结合各大宣传日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反有组织犯罪法》《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发放宣传册、转发短视频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的作用进行宣传,使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2023,4.11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视频1部;4.15国家安全日展板1部;4.22世界地球日,条幅2个,传单500份;6.25全国土地日,传单1000余份;其他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会1次,惠企宣传传单200份,12.4全国宪法日转发宣传视频2部,云上学习宪法150多人次,72人取得结业证书。
2023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法9次,召开党组学法会议6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完善现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宪法学党章。认真组织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印发《白城市自然资源局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特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方面的法律专家针对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现象以及失职、渎职问题,进行全系统的法律辅导1次,为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会4次。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系统法治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基层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重视,对上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理解不到位、部署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市局及各县(市、区)局均存在法治工作队伍保障力度不足的情况。
二是化解矛盾纠纷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案件源头治理重视不够,案件承办质量得不到保证;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在与司法机关、复议机关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协调力度上均需强化。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法治白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实际情况,聚焦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稳妥协调推进公益诉讼,全面提升全系统法治意识和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履行机制。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法治白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逐步消除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面上存在的不平衡问题。二是健全法治工作机制。持续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是统筹”的法治政府建设共同责任机制。积极探索与审判机关、复议机关研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对照要求跟踪梳理完善本系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要求继续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公示、互联网+监管等有关工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做好涉及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初审工作机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对照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新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履行本部门法治机构职责。
(三)进一步高质量化解行政争议。一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责任监管。加强源头防控,优化末端工作,提前防范行政行为引发的法律风险。系统内要推进承办机构、法治工作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的联动,形成复议应诉工作合力;二是完善案件办理保障机制,做好每一起争议案件的协调衔接督办工作。三是继续做好负责人应诉工作。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和行政诉讼裁判执行的监督,确保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裁判文书履行率100%。四是协同纪检部门做好案件问责涉及有关工作,协同检察机关解决系统重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自然资源领域等法律法规规章。二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普法的实际效果。三是按照省、市“八五”普法总体要求,制定并按时序落实本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按照规划开展对基层单位人员和特定岗位开展靶向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