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强化科技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依据《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结合白城科技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实施“五大基地、六大建设和开发区二次创业”发展战略,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以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支撑重点产业振兴和大力普及农村实用技术、提高农业现代化发展能力、促进民生科技发展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着力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支撑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升科技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
二、基本原则
实施“十二五”规划,要坚持以下原则:
1、科学发展的原则。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对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科技问题的研究,以促进科学发展、推动自主创新为主要任务,积极应对后危机时代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新形势、新挑战。
2、自主创新的原则。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中心环节,确立科技创新在全市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提高整体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的创造和应用奠定基础。
3、推进转化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工业、农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战略重点,突出重点产业领域,部署一批对经济发展最具影响、促进结构调整和方式转变、着力培育主导产业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集成转化应用一批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推进科研产业化。
4、重点突破的原则。突出加快企业创新主体培育、高新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农业和高技术科技园区建设,培育一批具有我市优势的创新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产业化成果,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引领全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
5、统筹安排的原则。进一步统筹人才、项目和基地建设,通过各类科技人才培养计划、重点科研项目和重点研发基地项目的支持,培养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科技尖子人才和科技领军人物,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满足我市自主创新的战略需求。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科技综合实力达到全省中等水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全省中等水平。具体目标是:
——科技投入大幅增加。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每年以0.5%比例增长;2012年市本级财政投入科技研发经费达到200万元,“十二五”期末达到800万元,分别占当年市本级财政收入的1.2%和1.5%以上。“十二五”期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市专利申请量达400件以上,授权300件以上,申请量、授权量年递增10%以上;专利项目产业化100件以上,企业自有专利和应用技术成果转化率达到90%以上;新建各类技术(研究)中心20家。
——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十二五”期末,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0%以上,产值占规模工业企业产值的30%左右。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26户,培育高新技术产品100个左右
——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村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推广应用率达到70%以上;农林牧水产业科技示范园区(示范场)建设达到5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建成一个绿色无公害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村以上建设星火培训基地和农民科技培训学校率达到50%以上,培育农民“土专家”150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以上,
——城市创新环境更加优化。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趋于完备,支持创新的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公众的科学素养明显提高,创新型人才的集聚效应初步形成,创新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创新文化融入社会各个方面。
四、主要任务及战略发展计划
(一)依靠科技创新,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1、推进工业科技创新,组织实施百项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工程。通过工程实施,促进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实现重点领域新突破。加强科研攻关,重点在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石油、煤化工、农产品加工、汽车零部件、精密锻造、中药现代化、商贸内陆港建设等优势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和较强竞争力的自主品牌。着力实施好优势产业重大科技专项,汽车零部件领域重点抓好系列汽车发动机线束项目;精密锻造领域重点抓好汽车发动机连杆精锻件项目;能源装备领域重点抓好火电、风电设备及配套产品开发、智能一体化变电站、秸秆烧结气化设备、节能型抽油机和修井机、太阳能技术开发与利用;中药现代化领域重点抓好甘草加工提取项目和其它医药产业项目;化工领域重点抓好癸二酸裂解新工艺项目,着手研究开发煤化工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农产品加工领域突出抓好绿豆、葵花、汉麻、棉花、燕麦等深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围绕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系列产品开发攻克关键生产技术。
2、启动重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工程。在能源装备、农产品深加工、汽车零部件、中药现代化等重点产业,整合产学研多方优势资源,立足产业发展、竞争力提升与技术创新需求,以利税大户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为龙头,联结同产业企业和科研单位,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鼓励组建跨行业、跨企业的产业技术联盟,打造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支持联盟在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引领行业发展、承担重大技术创新任务、落实国家自主知识创新政策等方面先试先行。在科研资金、政策、项目、人才和技术引进等创新要素方面,优先予以支持,确保重点发展。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绩效评价机制、弹性管理机制,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产业科技创新的拉动能力,实现优势产业向支柱产业跨越。
组织实施联合攻关和战略合作项目。依托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全市具有重大意义的科技攻关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申报承担的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联合攻关开发,强化政府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以项目为载体,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员之间实质合作。
建立开放发展机制和成果扩散机制。依托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推荐、吸收新的成员加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产学研合作实体,推进人才、资金等要素流动和重大科技仪器共享,推动创新资源和创新成果向整个产业扩散。科技、工信、教育等部门加强引导协调,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以人才智力、技术和实验装备为要素,企业以资金、设备和产品为要素,通过联营、参股和协商合作等多种有效形式,整合优化现有资源,组建产学研技术联盟,实现产学研的深度合作。
3、加快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围绕统筹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以推广新品种、普及新技术、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为重点,努力打造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型现代农业。围绕全市百万亩水田开发建设,切实抓好吉林省西部盐碱稻区优质水稻新品种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的研究与示范,滴灌节水技术及配套机具的研究,超高产水稻新品种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以及水稻种植全程机械化的研究;围绕提升农业综合产出能力,抓好优质食用向日葵杂交种选育、早熟陆地棉品种引进及栽培技术、甘草的育苗及栽培技术及有效成分提取的研究,大田一年两熟的品种选育与配套栽培技术研究;围绕加快发展畜牧业,切实抓好建设绿色无公害牧业新技术体系的研究与示范;围绕荒漠化治理,切实抓好利用脱硫废渣生物技术改良盐碱地、耐盐碱乡土树种、草地裸碱斑生态修复、吉林省西部沙碱地苜蓿人工草场和利用甘草种植防风固沙推广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技术研究。“十二五”期末,新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20家,全市主要动植物良种和配套技术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以上。重点抓好农村星火学校、专家大院、科技示范园区等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建设。
4、重视民生科技发展。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改善生活环境为目标,加大绿色生产技术、新型环保技术、清洁能源技术等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围绕气象、环保、公共医疗、重大疫病防控、交通运输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建立和健全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反应技术系统。鼓励和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服务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信息咨询等新兴产业,提高服务业的科技含量。
(二)突出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发挥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主体作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研发经费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3%,其它企业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1.5%。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资金,应当优先用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2、组织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按照“创新机制、融入市场,创造技术、研发产品,培育产业、做大做强”的总体思路,以提高区域产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建立和完善全市工业企业创新体系。
健全企业自主创新机制。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引导企业建立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推动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十二五”期间,全市要突出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打造一批率先突破产业关键技术、具有国内外产业领先优势、掌握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群。到“十二五”期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均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力争实现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技术中心1个,省级技术中心15个以上。
以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在全市选择20户以上重点企业,并强化与科研机构资源共享、互补融合,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走向企业,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重大课题。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和科研设施向企业开放,支持企业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协调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建设科研中心。注重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提升,鼓励企业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立实验室和研发机构,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企业建立产学研基地,使产学研结合点灵活前移。促使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技术合作关系。
3、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工程。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按照国家、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要求,指导企业完善提高各项指标条件,尽快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并申请认定。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预备企业21户,并确保通过国家和省认定。继续培育认定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省级科技型企业,加大培育措施落实力度,到“十二五”期末实现科技型企业总量达到80户以上。
4、培育自主创新产业集群。加大政策和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着力壮大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延伸产业链条,逐步形成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的创新集群。加快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步伐,力争在打造汽车配件、石油化工、新能源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上实现新突破。
5、加快各类科技孵化器建设。以现有的企业孵化器为基础,统筹规划,加强引导,健全完善孵化服务体系,延伸孵化链条,推动孵化器专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使之真正成为高新技术和高层次人才集聚和创新的基地。鼓励和支持科技孵化器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技术、资金、人才对接,增强服务功能。
6、规划建设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借鉴先进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经验,在市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通过外引内联、招商引资、域外合作、挂靠引进、政策资金扶持等途径,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知名高校产业化项目,并将现有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转移。进一步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功能特色,营造辐射效应和自主创新发展环境,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聚、高素质人才聚集、高质量经济发展、最具魅力的高品位示范区。
(三)完善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1、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着重抓好面向全市中小企业的各类孵化器、技术产权交易、科技评估及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十二五”期末,市本级基本建立各种中介服务网络。加强和促进各类行业协会建设,提高行业协会在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方面的服务能力。
2、做好科技特派员选派助企工作。由各级科技部门组织,与市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合作,选拔一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派驻左右全市经济的利税大户企业任科技特派员,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点帮助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采用新材料,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促进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十二五”期间,重点选派100名企业技术人才驻企技术帮扶,补充企业技术实力,帮助企业快速发展。
3、组织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工程。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引导和推动科研人员面向市场、面向企业、面向我市振兴发展需要进行科技成果研发和就地转化。以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为依托,建立紧密型产学研合作实体,集中优势资源,突破关键技术,尽快把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和产品优势。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科研人员技术入股、研发人员持股、知识产权归属等激励措施,使项目承担者从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中获得更多报酬。鼓励科技人员通过辞职、短期离职、业余兼职等形式自主创业和从事科技成果产业化活动。依托各类园区或具有科技成果转化条件的企业等有效载体和平台,对外引资、引智、引成果,使之成为科技成果中试、孵化和转化的重要基地。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紧密合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搭建载体。支持民间资金、域外资金创办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科技成果孵化器经济组织,鼓励各类孵化器经济组织通过合法有效的形式做大做强和获得丰厚利润。“十二五”期间,在各产业重点培育20户创新成果转化优势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特别是国家和省千万元以上的重特大科技项目申报,要从培育的重点企业中选取。重大科技成果确定要结合产业发展现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项目申报时,企业为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积极配合,力争实现重特大项目立项新突破。
(四)加速创新平台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
1、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按照“整合资源、统一规划、重点支持、共享共用”的原则,深入探索科研院所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院所间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推广合作机制 和团队集聚机制,实施重大技术攻关首席专家承包负责制。从市农业科研门类齐全、人才力量雄厚的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吉林省西部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规划建设。 依托“五大基地”建设和支柱产业,重点建设一批直接服务于区域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专业化科技创新技术研发中心,提高相关产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创新能力。
2、建设科技示范推广平台。着力抓好以科技成果应用和典型示范为重点的绿色高产优质稻米基地、燕麦、奶牛高效养殖、棉花新品种、甘草品种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大田一季双熟品种、绒山羊高效养殖、沼气应用等农牧业高效技术试验示范园区建设,搞好园区规划、品种选育和园区管理,提升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能力,增强辐射带动功能。
3、建设科技中介服务平台。以市科技情报中心为依托,加快科技信息中心网络改造和技术升级,构建一个覆盖全市的科技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加快培育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代理等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形成较完善的技术市场体系。加快发展金融、风险投资、资产评估、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实现创新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体系完备的创新活动物质和信息保障系统。“十二五”期间,力争发展具有一定实力和规模的重点科技中介机构10家以上,并积极筹备资金建设市本级综合性的科技市场。
4、建设对外科技协作平台。加强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建立与国内外、省内外大院名校和科技企业联合与协作载体,通过联营、参股、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引进技术和资金,共同实施项目研究与开发。以科技部门为主,通过举办各种科企、校企、军企等技术对接活动,实现优势补、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共同发展。“十二五”期末,建立与域外50所以上紧密型技术合作院所或科研单位,完成技术合作项目50项以上。
(五)普及科技知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全面提升公众科学素养。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网络建设,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新、追求创新的良好氛围,使一切有利于加快白城发展的创新愿望得到尊重、创新活动得到支持、创新才能得到发挥、创新成果得到应用。“十二五”期间,力争每年创建3-4个市级科普文明社区,8—10个市级科普文明大院,5—6个市级农村科技示范户,1—2所科普示范学校或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结合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实施“科普入户工程”,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的新型农民。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促进各类先进适用技术在农村推广应用,提高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
2、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升工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依法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执法工作,有效建立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涉外应对以及维权援助机制。建设市专利发明信息储备库和专利发明人信息库,培育建立职务发明人和非职务发明人队伍。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自主知识产权获取能力。扶持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和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通过重点培育,形成一批具有持续创造力、核心竞争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优势企业。认真为企业做好专利申请的全程服务,帮助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减免,争取专利补贴,提高专利发明数量。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培养企业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知识的能力和水平。针对企业专利维权、专利诉讼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拟上市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确认、专利纠纷化解等工作。大力扶持专利代理、咨询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成立1-2家专利代理公司。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产业化工程,培育和壮大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发展激励机制,市政府设立财政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开展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专利评奖、专利项目实施工作,力争全市每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以10%比例递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科技队伍建设,突出培育自主创新人才
1、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在建立和完善后备人才库的基础上,着眼现有人才队伍的提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高层次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横向联合,通过联合办学、专家讲学、举办各类研讨班、进修班以及共同攻关项目、参与省以上科技项目研究和委托代培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素质。有重点的选拔一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到国内外重点院校、大型企业及经济发达地区进修或考察和锻炼。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域外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科研人员获得博士学位人数达到10人以上,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实现老、中、青比例结构合理的梯次配置。
2、积极做好科技人才引进工作。立足本地实际,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尤其是对高级专门人才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在住房、工资待遇、社会保障、收益分配、子女就学就业等方面要采取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增强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更多的优秀人才到白城发挥聪明才智、建功立业。支持和引导企业重点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拥有发明专利和专项技能的人才,把人才的引进与项目建设结合起来,与重大课题攻关结合起来,与重点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人才引进与项目对接、与产业互动。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引进高层次科技与管理人才不少于50名,科技、组织、人事等部门争取国家和省人才支持项目不少于20项。
3、优化创新人才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鼓励支持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企业和引进人才等相关政策,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自主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在创新实践和竞争中选拔人才。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各类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充分调动投智者和投资者的创新积极性。以项目促进优秀人才引进,大力吸引留学生来白城创业,对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引进的学术带头人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科技项目,每年从市财政科技投入中安排经费,择优项目予以支持。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的科技奖励力度,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贡献突出的优秀科技人才授予“白城市有突出贡献科技工作者”和“白城市劳动模范”称号,并予以重奖。
(二)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创新发展
1、加大财政公共投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科技经费投入。市财政预算对科学事业费的安排逐年提高,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增幅高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比例。2011年市本级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达到150万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1%,2012年达到1.2%,“十二五”期末达到1.5%。设立市本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补贴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年度预算额度不少于70万元。
2、落实税收激励政策。认真落实《白城市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白城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意见》和《白城市关于加快自主创新激励政策》等政策措施,各事涉部门和单位要确保各项政策兑现,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检查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背政策行为。用足国家和省推行自主创新各项政策,财政、税收、金融、工商、质检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吉林省科技进步条例》、《吉林省促进科技企业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创造有益于自主创新的法制环境。
3、强化政府采购政策的导向效应。实施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原则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有关申请政府采购部门应将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的条件,否则,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资金。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本市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要重点扶持的,经认定,允许由采购单位直接购买或政府出资购买。
4、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参照国家、省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对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简化相关程序,暂停收取注册登记费和两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对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技术转让、进口设备和技术等,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对列入国家、省计划的高新技术项目,除中央应收部分和资源补偿类费用外,减半征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新兴产业的技术转让、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加快规划建设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基地,并在资金投入,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为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引进各类风险投资和创业基金。对拟上市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支持,市知识产权部门无偿帮助建立上市企业审核中的知识产权评价体系,及时调解知识产权纠纷隐患,化解矛盾,促进上市顺利进行。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营造自主创新社会氛围。
1、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自主创新工作,营造“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创新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和各级发改、财政、科技、工信等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制定实施自主创新专项规划,并作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2、完善科技工作制度。建立科教兴市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科技工作会议制度,科技工作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纳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和相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市场化为基础,以产业化为龙头,以生产力为标准,创新产学研结合的体制机制,推动科技创新与企业产品开发、市场开发紧密结合,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纳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考核评价体系,作为科研人员考评标准和重要条件。真正放活科技人员,鼓励支持领办、创办科技实体,选派到企业和农村任科技特派员,推进科技成果以低成本、高产出迅速得到转化。支持由企业承担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机制建设,支持企业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研究院、研发中心等,引导企业购买或委托开发等方式获得相关科技成果和专利成果。构建技术与资本有效融合、科技成果与市场紧密对接、专家创造性与企业家积极性更好结合的科技创新工作新体制。创新科研机构和科技资源建设管理方式,打破部门单位所有制界限,融入各种所有制成分参与科技研究与推广,推动科技资源整合与共享,以市场机制为纽带,形成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合力。
4、营造自主创新氛围。各级宣传、科技、发改、科协等有关部门配合,加大对自主创新相关政策、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普及自主创新知识,推介国内外自主创新动态,在全市上下营造勇于创新、尊重创新、激励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为构建创新型城市做出贡献。
(四)提供金融支持
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支持平台。加快发展金融、风险投资、资产评估、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为创新型企业创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和支持。协调域内金融机构共同由银行、政府、企业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平台,进入融资平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会员制,会员在贷款方面,简化抵押、评估等贷款手续,方便快捷,利于企业快速发展。积极探索自主创新专利权质押贷款授信方式和渠道,在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政策、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融资与政策等方面取得突破,做到科技金融机构多元化,科技金融市场多层次化,科技金融产品服务特色化。
(五)强化综合服务
加快推进社会化、网络化、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培育和扶持专业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机构。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技术市场、人才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使成果转化资源通过市场得以优化配置。搭建丰富完善的信息资源平台,促进企业、科研机构信息资源共享。加快科技信息中心网络改造和技术升级,构建覆盖全市的科技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广泛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借助外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参展推介成果、国际交流合作和建立国际间科研实验室等多种形式,建立虚拟联盟或实体联盟,进行多领域交叉、多地区融合、多国家先进技术互补的科技交流与对接,促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使我市对外科技合作能力不断提高,科技前沿技术充分应用,外向型科技发展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