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染隐患突出。接到反馈意见后,通榆县立即行动,积极推进各项整改落地见效。
记者在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了解到,该厂是通榆县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置区,于2009年8月8日正式开工建设,2012年8月8日竣工运行,日处理生活垃圾170吨,总库容212.8万立方米。
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后,该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通榆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迅速推进整改。一是成立了整改专项工作推进组织,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计划推进表,并严格按照方案、计划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对反消化池、絮凝沉淀池进行彻底清理,并投入69万元,完善了渗滤液处理设施。三是根据《城市生产垃圾处理厂检查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做好无害化等级评定和环保验收的各项工作。四是建立完善常态化管理制度,包括厂区管理、机械设备及消防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完善了厂区各类标识。
前不久,该厂顺利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并被评为一级。